中共十六届叁中会会十一日开幕,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代表政治局做的工作报告,同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明年中共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会议结束后,中共中央在今天晚间公布此次会议公报的内容。会议首先指出,中共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会议强调,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对于非公有经济部分,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会议同时认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和保护私有财产权。
在区域发展方面,会议指出,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有关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对于宪法修改部分,会议强调,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主要是‘叁个代表’)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参考工商时报白德华台北15日报道:
中共十六届叁中全会 首度明确提出保护私有产权
中共十六届叁中全会昨天闭幕,尽管并未如外传有大刀阔斧的政经改革动作,但全会公报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将建立“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市场秩序。这是本次中全会最大突破,也预示明年人大期间修宪,可能首次将“私有财产权”入宪。
根据新华社报导,这次中全会主要是听取和讨论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工作报告,同时,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中共十六届叁中全会于十月十一日至十四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总书记胡锦涛在会上发表讲话。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分别就“建议(讨论稿)”和“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说明。
根据会议公报,全会认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此外,公报称,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更好地发挥外资的作用,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