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定六类人才不得应聘出境

发表:2003-10-0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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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表示,依新订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若要招聘中国人才出境须依中国政府规定办理,而且不得招聘科技等六类人才出境。

新华社报导,六类不得以应聘方式出境的人才,包括担任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科学研究计画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国家公务员、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支援西部开发人员、现任的涉密人员和卸任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有违法嫌疑正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人员。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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