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海南团省委权益部和海南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与南国都市报记者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受害幼女吴英(化名)的受害情况和现实处境,对那位29岁男子的行为表示愤慨,对澄迈县有关部门的不负责行为进行谴责。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1989年8月26日出生的吴英(化名)自小被母亲抛弃,养父将其她到9岁时,因穷愁潦倒无奈把她送到澄迈县永发镇的外公家抚养。吴英在外家难得关爱,小学五年级时便被迫辍学在家务农。今年4月,梁某的亲戚向来吴英外家提亲,家人答应后便把吴英交给了在海口的梁某。不久,梁家就为年仅13岁的吴英办好了《结婚证》。吴英“婚”后遭打骂连连,旁人看不过去便向报社报料。8月8日下午,吴英的养母带着她来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梁某闻风畏罪潜逃。
团省委常委、权益部长朱美莲及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毛维萍表示,将针对13岁受害女的情况,进行法律援助,追究29岁男子梁某及澄迈县有关部门法律责任,并为13岁女孩争取希望工程支持,让其重返应去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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