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裕:因迫害法轮功在海外被告的中共官员

发表:2003-07-25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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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员在中国境内肆无忌惮地迫害法轮功,他们大权一把抓,自以为高枕无忧。其实,这些现行犯只要到法治国家,就可能被当地的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目前已经有部分官员被法庭判刑。他们现在只要出国,就可能要被绳之以法。以下是一些例子。

赵志飞,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在美国被控“酷刑罪”:2001年12月21日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判定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侵犯美国联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护法”。

刘淇,北京市市长,在美国被控“酷刑”、“反人类”等多项罪行:2002年2月7日在旧金山国际机场登机前接到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书,指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类罪,和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

江泽民,中国国家主席:2002年4月初德国“为了被威胁的人民”人权组织,向德国联邦最高级法院控告杀害中国法轮功学员。

中国驻印尼大使馆:2002年4月25日被印尼佛学会在雅加达控告“诽谤造谣”,此案正在上诉中。

周永康,四川省委书记,在美国被控“反人类罪”:2002年8月27日,正在美国访问的四川省省委书记周永康,收到伊利诺州的起诉书,指控他在镇压中国法轮功追随者过程中违反了《酷刑受害者保护条例》和《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条例》。

江泽民,中国国家主席,2002年10月18日在美国芝加哥被控告“群体灭绝罪”。

李岚清,中国副总理,2002年12月4日,在法国被控“酷刑罪”: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国尼斯控告正在法国的中国副总理李岚清,指控他对法轮功学员犯有酷刑罪。

江泽民,前中国国家主席,2003年3月18日,总部设在瑞士的“追溯未受惩罚者”国际组织宣布,将在瑞士起诉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控告理由有三:酷刑、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香港特区政府:2003年4月9日台湾法轮功学员控告港府侵害人权,在二月底非法强制暴力拘留入境香港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并驱逐出境,多名学员因此受伤。

夏得仁,辽宁省副省长:2003年6月20日在美国北加州被控“残酷镇压法轮功”,法官判定罪名成立。

中国驻德国使馆:2003年7月4日对法轮功学员参加克罗纳克市建城千年纪念活动进行诬蔑,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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