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由水电部部长担任领导,领导小组成员都是水电部的副部长和总工程师,而上述的十几个专题小组的负责人也都是清一色的水电部所属各司、局、院的负责人,都是在部长领导下支持三峡工程上马的人。不支持该工程的人不能成为论证过程的领导者。其次,在邀请专家时也有明显的偏向,凡是批评三峡工程的专家,多数都被排除在论证专题组之外,而且对这一工程批评最多的专家,水电部都一概不予邀请。这样,在被邀请的400多位专家中,只有少数几个人对上三峡工程有不同意见。在水电部邀请的二十几位论证组特邀顾问中也是如此,持反对意见的只有一位,即水电部不得不请的孙越琦。
水电部当然也没有请我参加,据水利部的人说,理由是林一山不参加论证,所以李锐也可以不参加。这个理由是十分牵强的,目的是把我从论证组中排除出去。当时水电部负责人是坚决贯彻林一山的意见的,所以林一山参不参加就无所谓了,林一山的意见就是水电部的意见。他们知道,我向中央写过很多关于三峡工程的意见书、坚决不同意这一工程上马,所以不希望我的看法影响论证组的其他人。由于我那时在中央组织部的工作确实很忙,没有更多的精力,所以也未继续、主动地参与这件事。
在论证过程中,水电部经常故意不提供备选方案,使得参与论证的专家被迫只能论证水电部事先预设的那个方案。所以,后来我曾批评说,皇帝选皇后,也不能只有一个候选人,至少要有三、五个,甚至八个、十个,若只有一个候选人,还有什么可选择的呢?可是,在三峡工程的论证过程中,许多方面的预案都是唯一的,即使有人提出了备选方案,也常常不被水电部领导人接纳。
据了解,有关方面也研究过三峡工程的替代方案,例如,长办曾根据论证的要求,提出过长江防洪的替代方案,即“在做好1980年所提平原防洪方案的基础上,中游加固堤防,扩大并完善分蓄洪区与上游水库联合运用的方案”。在三峡工程防洪替代方案的讨论会上,许多专家都认为,这个方案是比较合理的。但是这个方案不符合水电部领导的意图,于是水电部要求长办再作补充性研究报告,然后召开了三峡工程防洪替代方案第二次讨论会,终于达到了否定替代方案、肯定三峡工程的目的。同样地,在发电和航运等方面,也有人提出过替代方案,但都被水电部轻易地否定了。
又如,在论证三峡水库的蓄水水位时,虽然提出要比较各种蓄水位方案,但还未展开讨论前,领导就授意水位组提出了初选的175米方案;许多老专家如施嘉炀、张昌龄、李鄂鼎、罗西北、黄元镇、张启舜、何格高等,都在论证会上发表了不同的意见,提出了蓄水位较低的150、160米等方案;但水电部领导都不予考虑,还是始终坚持预定的175米初选方案,结果,这个初选方案最后终于通过了,成了现在的施工方案。
另外,在论证的组织过程中,专家们被限制在各自所参加的专业组范围内讨论,不允许他们就有关三峡工程的整体性问题发表意见。例如,水文专家组只许涉及水文资料的问题,地质专家组只负责地质评价。然后,各专题组的专家们就被要求签字对本专题的论证结果负责。实际上,许多专家对三峡工程该不该建、蓄水位多高等重大问题,从无机会公开讨论公开研究,也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论证的主持者竟然宣布,在14个专家组的412位专家中,只有9位专家未签名同意三峡工程的方案。这种统计结果首先是盗用了专家们的信誉,因为专家们的签字只是他们各自小专题的研究结果,他们并无机会就三峡工程是否上马、若上马则应建多大规模等关键问题表态。其次,在学术论证问题上,岂能以少数服从多数来判断是非呢,更何况水电部领导在组织论证中得到的所谓“多数”还是个虚假的数!
更荒唐的是,由于水电部为了保证论证结果达到部里的预设目标,把各个专题组的研究相互分割、彼此孤立,而丝毫不顾专题组之间相互矛盾的意见是否可能从根本上推翻三峡工程的可行性。例如,泥沙组为了减少泥沙淤积、延长水库寿命,提出的水库运用原则是“蓄清排浑”,即汛期到来时,开闸放水,让带较多泥沙的浑水下泄;而防洪组从汛期的拦洪需要出发,提出的水库运行原则恰恰相反,是“蓄浑排清”。那么,究竟汛期到来时,三峡水库是要关闸蓄洪、减轻下游洪灾呢,还是开闸泄洪,减少库区淤积、加重下游洪灾?蓄了洪就必然严重淤积、水库寿命会大为缩短,保了水库寿命、那三峡水库实际上就根本没有防洪能力。如此显而易见的矛盾,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居然都假装未发现,而听任泥沙组和防洪组的两个互相矛盾的论证报告都顺利通过。由此可见,论证领导小组真正关心的并不是谨慎小心的论证,而是怎样让论证过关、让工程上马开工。
最后,在如此论证的基础上,水电部向全国人代会提交了关于三峡工程的报告,供代表审议。严格地讲,这样做是不恰当的。因为,人代会代表并不了解与三峡工程相关的复杂的技术、经济、生态、社会等问题;何况,提交给人代会的报告根本是水电部“一言堂”的产物,连专家们都不能发表不同意见,怎能强迫人民代表们负起为水电部背书的责任呢?虽然代表们并没有足够、可靠的信息,但不少人还是作出了正确的判断,于是三峡工程的议案付诸表决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表决结果,有177人反对,644人弃权。后来我就此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人代会上给代表们看的全是正面意见,没有反对意见;但在会议讨论时,很多专家和代表(特别是四川代表)还是提出了问题的不同意见。
三峡工程的论证过程反映出两种倾向的结合,一是主其事者主观、专断,没有科学头脑,又听不进不同的意见;二是防洪的指导思想中片面依赖大水库拦蓄洪水。
三峡工程能解决长江流域的防洪问题吗?且合理吗?
在三峡工程上马之前,我一向是反对的。1993年3月12日,三峡工程尚未宣布正式开工,我出于责任心,曾给中央常委上书,题目是“关于三峡工程建议听一次反面意见”。我写到,现在通过的175米大坝方案必将引起泥沙淤积,影响重庆港,阻碍航运。七十年代谈论葛洲坝问题时,周总理曾明确指出,长江开发,航运第一;他还疾言厉色地说道,如果碍航,就要炸坝。我就三峡工程问题问过负责论证航运的交通部的同志,他说,三峡大坝175米方案有关航运的问题,有些并未落实。我认为,长江航运关系到四川的改革开放和今后的长远发展,至深至巨,这同所谓的荆江大堤受千年一遇洪水的威胁,自不可同日而语。在论证175米大坝方案时,并未提出准确可靠的解决泥沙淤积的办法。我在这次上书中最后说道,“我郑重向中央建议:请中央找一些有代表性的、持有各种不同意见的、反对三峡工程(或175米方案)现在就上马的专家学者,开一次会,认真听取一次他们的意见。请原谅我说句老话:只有兼听则明”。
我是本着对历史负责到底的态度来谈这些事情的,不管我的意见有没有人听,我还是得说出来、写下来,立此存照。所以,1996年三峡工程上马、开工之后,我仍然写了个意见,认为工程应当停下来。最近香港增订再版我1985年出的《论三峡工程》这本书时,收集了过去十多年中我的有关文章和意见书。我在此书的“再版前记”中说,“出版此书始终有两个目的:一是便于世人了解有关三峡工程争论的历史过程。二是希望有助于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至于三峡工程本身,几十年来尤其直到上马之势已定后,我要说的话已经反复说过了,说够了。区区寸心,天人共鉴。我已经尽了自己的历史责任,或者聊以自慰:‘我已经说了,我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至于要说明我为什么反对修建三峡工程,就需要先了解修建三峡工程的主导思想是否合理、以及三峡工程的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究竟为什么一定要修建这个工程,几十年来水利部门的说法经常变来变去,怎样说有利于工程上马,他们就怎么说。七十年代时电力紧张,水利部门就强调说,修三峡水库是为了多发电;现在电力不那么紧张了,他们就宣传说,这个工程的主要目的是防洪,好象有了三峡工程,长江的洪水就可以解决了;最近,又稍稍有点改口了,说修了三峡水库可以减少长江洪水,从而不至于发生大的洪灾。
若论及防洪,就要分析洪水的成因。洪水的成因不同、流域内的情况不同,洪水的后果自然也不同。中国洪水的成因与原苏联的不一样,原苏联的洪水是融雪造成的,而中国的洪水是雨季的大雨、暴雨造成的。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长江流域的上、中、下游各支流的洪水来水时序稍有错开,但6、7、8这三个月中长江的洪水总量仍然非常大,要想用一座大水库来拦蓄是不可能的。现在三峡工程采用的175米大坝方案最多只能装200亿立方米的洪水,防洪作用有限,可是却会造成重庆港的严重淤积。
何况,三峡水库只能控制长江的四川段来水,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防洪主要仍应靠堤防,使洪水尽量下排入海,这是中外古今行之有效的办法。此外,1954年长江流域发生洪水时,洪水抬了干流水位,长江沿岸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和江苏等平原地区因降暴雨而积累起来的水无法排入长江,所以这些地区的80%都出现了先涝后洪的局面。因此,即使修了三峡水库,也解决不了长江中下游地区暴雨造成的涝灾。
从防洪的角度来看,三峡水库实际上主要的作用是保护湖北沙市一带的荆江大堤,减缓洪峰对荆江北岸的冲击。林一山他们认为,如果不修三峡工程,那么,遇到1870年那样的特大洪水,万一荆江破堤,就会有几百万亩土地要被淹、上百万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但是,1870年发生那次特大洪水时,荆江大堤并未溃决;经过一百多年来不断的加高、加固,现在的荆江大堤比那时稳固得多,即使遇到那样规模的特大洪水,也不见得就会溃决。何况,现在的气象预报和洪水预测日益进步,完全可以在长江洪水来临之前预作准备。如果只能达到这样有限的防洪目标,花这么大的投资来修三峡水库是否值得,是应当深入研究的。
防洪不仅是个水利工程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因为,大型洪灾是多少年才遇一次,如果投入巨资修三峡这样的水库,只是为了防御多少年一遇的洪水,而水库修好后多少年内又未遇到这样的洪水,那么所投入的资金及利息就浪费了,其损失是非常大的。若投入几千亿元资金修防洪水库,几十年内却没有遇到百年一遇的洪水,那么几十年内经济上的损失可能达到几万亿。水利部门长期以来只管花钱、不算经济帐,这是他们主张单一的水库防洪方针的一个根本原因。在防洪问题上,还应当考虑非工程措施,就是实行防洪保险,万一发生洪灾,由国家和银行按照承保数额提供赔偿。
1984年我在写给中央领导同志的“再谈关于三峡工程的意见”中,曾谈到过加固堤防和利用湖泊洼地防洪的重要作用。1958年中央成都会议通过的文件就指出,“要抓紧时机分期完成各项防洪工程,其中堤防特别是荆江大堤的加固,中下游湖泊洼地蓄洪排渍工程等决不可放松。在防洪问题上,要防止等待三峡工程和有了三峡工程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可是,成都会议文件提出的要防止的倾向至今仍然存在,水利部原负责人确实是一心一意地要建三峡工程,也忽视了加固堤防工程和其他的防洪措施。我在这篇“意见”中还谈到,“长江中下游原有大量湖泊洼地,本是泄洪的良好场所。但是在过去‘以粮为刚’的方针下大量围垦,湖面逐渐减少,原有通江湖泊二万多平方公里,已减少了大约一万平方公里,泄洪能力大大减少,抬高了江湖洪水水位,增加堤防的防洪负担和洪水威胁,还破坏了生态平衡。最近地方上提出要退田还湖,不仅可以改农为渔,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态环境,还可以恢复其泄洪作用,是适于自然条件的良好防洪措施。二万平方公里的湖泊面积,利用一米深水蓄洪,即有200亿立方米的容积,即相当于三峡工程170米洪水水位的防洪库容”。但是,这一建议并未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直到1998年发生了大洪水,问题才充分暴露出来。朱熔基下了死命令,必须加固堤防、退田还湖。其实,我们过去早就讲过这一问题,可是水利部门有些人就是不听;他们也根本不理会中央成都会议通过的决议,硬是把长江防洪的希望寄托在三峡工程身上。
去年8月4日《南方周末》整版发表了对陆钦侃的访问记,他就是在三峡工程论证过程中拒绝签字的九位专家之一。他认为,1998年的长江洪水比1954年的洪水小,如果水利部能根据1980年上报国务院的关于近十年长江防洪的部署,确实采取加高加固堤防、落实分蓄洪区等措施,按计划于1990年完成、甚至哪怕推迟至1995年完成的话,1998年的长江洪水就不会如此成灾。去年的长江洪灾就是水利部门负责人不重视堤防和分蓄洪区的防洪作用的惨痛教训。
要发展水电建设就非建三峡电站不可吗?
我国的水利资源居世界第一,开发条件也极其优越,可是现在已开发的水利资源还不到10%,连印度的水利资源开发程度都达到了20%多。过去近百年来,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