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2-12 19:27:00作者:
2月11日,轰动泰州市的陈健军杀害外婆案审理终结,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健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梅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分别判处陈桂银有期徒刑二年和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陈梅凤与其母朱秀芳长期不和,经常吵闹,外孙陈健军因此对外婆怀恨在心,多次向陈梅凤表示要除掉朱秀芳。2002年8月8日20时许,陈健军手持铁棍,再次向陈梅凤提出要杀死朱秀芳,陈梅凤教唆其要用铁锤及如何打击。陈健军当即持铁锤至朱秀芳家中,将朱砸倒,并用铁钉扎朱的喉部,残忍地将朱杀死。后陈梅凤将儿子杀害外婆的情况告诉了丈夫陈桂银,三人共同将朱的尸体转移至自家玉米地里,由陈桂银和陈梅凤将尸体掩埋。次日,陈梅凤将血衣、作案用的铁锤作了处理,并决定由自己替儿子陈健军顶罪。
陈梅凤与其母朱秀芳长期不和,经常吵闹,外孙陈健军因此对外婆怀恨在心,多次向陈梅凤表示要除掉朱秀芳。2002年8月8日20时许,陈健军手持铁棍,再次向陈梅凤提出要杀死朱秀芳,陈梅凤教唆其要用铁锤及如何打击。陈健军当即持铁锤至朱秀芳家中,将朱砸倒,并用铁钉扎朱的喉部,残忍地将朱杀死。后陈梅凤将儿子杀害外婆的情况告诉了丈夫陈桂银,三人共同将朱的尸体转移至自家玉米地里,由陈桂银和陈梅凤将尸体掩埋。次日,陈梅凤将血衣、作案用的铁锤作了处理,并决定由自己替儿子陈健军顶罪。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