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公民抗命瘫痪恶法

作者:王丹 发表:2003-01-1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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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

一月十日,中国宪政协进会在美国纽约法拉盛的喜来登酒店召开“二十三条与香港前途”讨论会,参加者有专程从香港赴美与会的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以及在美国的刚被流放的中国民主党元老徐文立、大陆法学家于浩成、政论家凌锋、全球华人媒体多维新闻网总执行长何频、执业律师李进进及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王军涛等。

在会上,八位讲者一致批评二十三条立法在动机、时机、内容及影响上存在种种问题,一旦立法成功,将使“一国两制”成为历史。但是,不论外界批评声浪如何盛大,一向一意孤行的中共当局以及只会唯唯诺诺的特区政府,看来仍然会强奸民意(再一次地!),强行通过二十三条。在二十三条“强渡关山”之后,各位讲者却多并未涉及如何因应之计,作为会议主持人的我,只好借报纸的角落做一点补充性的书面发言。

起恐吓作用

我认为二十三条的通过已在所难免,而中共迫使这一立法通过,其用意倒并不是在于立即藉此打压香港的自由、取缔法轮功与支联会。正如梁爱诗所说:“二十三条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刀”,它实际起的是恐吓作用,在有必要时才会把它化为现实。而在国际舆论一致批评的情况下,二十三条即使通过,也不会立即在现实中强力而严格地实行。

因此,在二十三条通过之后,如果香港人权团体可以发起一场公民抗命运动,在理性、和平、有秩序的原则下,在向香港市民充份说明理由的前提下,以故意违反二十三条的形式去表达对恶法的不满;那么,只要运作得当,动员有力,将使特区政府在国际舆论和大部份民意的压力下,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只要成功地迫使特区政府不敢悍然引用二十三条,这部恶法在事实上就被瘫痪掉了。相信在未来中国大陆实现民主化之后,这部恶法终将可以被废除。

不知有志于捍香港自由与法治的各界朋友及人权团体,意下如何?

(苹果日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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