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强行推销《基本法》第23条立法,在海内外引发了轩然大波,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造成香港社会分化和对立的同时,也引起了包括台湾在内的海外人士对香港变化和前途的担忧。然而,我觉得,从香港但局在北京的压力之下提出关于23条的立法,到香港各界群起反对、亲北京势力的保驾护航、国际社会纷纷表达关切,乃至最后所谓23条立法的通过,却又变成一纸空文,对香港自由和法治造成了致命的伤害……整个过程极富象征意义!
97后香港表面上的"马照跑,舞照跳",使得不少人真以为"一国两制"了,同时也把香港人民对八九年民主运动倾城而出的那种支持无奈地锁进了历史博物馆,谁也想不到江泽民、董建华鼓捣23条立法,竟然能搞出一场如次大规模的抗议示威,弄得香港内外民怨沸腾,直追邓小平、李鹏当年屠城杀人。12月15日香港数万人人反对23条立法的大游行,是97年主权回归以后最大的的政治性集会,让外界对香港人民和香港社会再次刮目相看。
如果,香港在97年主权回归之后,真正实现了一国两制,包括议会直选在内的香港民主进程能够沿着当时的发展势头持续发展到今天,香港是真正的落实了港人治港,现在的特区政府和特区行政长官无须唯北京马首是瞻,还会发生今天关于23条立法引发的社会抗争吗?
如果真要立23条,换了象周恩来、廖承志、许家屯那样的统战高手来操盘,想必也不至于弄成这个局面。
如果,没有97年的所谓主权回归,今天香港还是英国国王任命的总督在管理,遇到数万人上街游行表达的民意,他也会象北京和董建华当局那样一意孤行?抑或作出政策修正至少不会与民意舆情公然地针锋相对;当然了,如果还是港英当局、还是彭定康主导香港政局,从根本上就不存在所谓23条立法的问题了。
不过,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思考,也许又有完全不同的另一幅景象:如果香港九龙在租让给英国政府之初的时候,就早早订立了23条法律,被中共称为伟大革命先行者的孙中山也就不可能以香港作为策动武装起义、颠覆满清政府的重要基地,辛亥革命的历史也许就要改写;如果三四十年代存在有23条立法,香港就绝对不会有八路军办事处或其他或明或暗的中共机构,而且也不会成为中共要员和许多重要统战对象的避风港,1949年的中共建国史也许会有另一种写法;49年后,如果港英当局订立了23条,也许不会有北京当局突破美国封锁的战略通道;七八十年代如果有23条立法,应该不会有文革蔓延到香港的所谓"反英"暴动,自然也不会有香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基地,甚至也不会有后来的八九年对北京爱国学生民主运动举世震惊的支持……
何以,港英当局的百年统治, 没有23条立法,非但没有"国家安全"
遭受威胁之虞,竟然还创造了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奇迹,是这个以法制健全著称的老牌帝国主义无意间的疏忽,还是23条之类的立法根本就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水火不容?在过去一百年里,香港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一个被称为东方明珠的国际大都会,历史发展的事实已经作出了再明确不过的回答。
也许,昔日港英当局如果早早的制定了23条,牢牢"维护国家安全",也就有不会有97年把香港主权回归北京当局这一幕了。北京当局和董建华为首的特区政府,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坚持要通过23条立法,可能就是要汲取英国统治者退出香港政治舞台的历史教训。但这样做的结果是:过早的暴露了香港大陆化的本质,原本邓小平用"一国两制"来套台湾的计谋恐怕是要落空了。
(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