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于香港的最新一期《远东经济评论》(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发表署名长文,题为“商业:最大的牺牲品”( Business : The Biggest Victim),指港府立法建议侵蚀香港法治,令香港失去一国两制保障,商界要重新评估在香港做生意的风险。文章指,相关法令如果通过并予施行,牺牲的将是香港五十几年来的经济繁荣。
据中国时报12月14日编译报道,香港“基本法”第23条:港府“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但是香港自一九九七回归中国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没有进一步立法明确规范叛国、分裂、煽动叛乱及颠覆等行为。被视为“小宪法”的香港基本法现在因为北京方面的强力要求,而有意在明年初把相关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首读。
文章认为建议的最大问题是,香港的普通法基础要并合到中共的法律之中,文章引述立法会议员余若薇称:“新法例是把中国法律,引伸到香港的一道桥。” 文章指,中国大陆司法体系最为世人所诟病之处,就是它完全是政治力的延伸,实质上完全服从于中共国家领导人的政治需求,毫无独立性可言,而现在香港的作法根本就是向中国大陆的司法水准看齐,箝制香港人民的言论自由。
文章引述法界人士及银行家的意见,认为二十三条立法施行后,将严重损害过去引以为傲的经济成就,因为资讯将不得自由流通,更可怕的是,许多数据、资料未来更会被冠上“国家机密”,稍有处理不甚就将面临牢狱之灾。而新闻业者在披露新闻、国家统计数据时,不但要确定资料来源“无虞”,也要自我审视一番免得因“泄漏国家机密”而入罪。
文章说,以基本法二十三条中“煽动”、“颠覆”等用词涵义模糊,任何敏感作为都有可能被指为不法,更容易遭致无限上纲,一旦通过必将导致香港地区言论、思想自由等权利遭到伤害,也将改变香港的商业模式,赔上香港耀眼的经济成就。(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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