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担心

发表:2002-12-1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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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仕明

非常抱歉今天要暂时离开中国的股票市场,专门谈一下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因为这个立法,好象和这个专栏很有一些关系。

按照这样政府推出的咨询文件,这个专栏似乎非常容易触礁,尤其容易“违法”的内容,包括透露中国的货币或者金融政策,评论一些中国的政策,比如那些和香港有很大关系的政策。

具体来说,九二年本栏预测中国人民币贬值,B股市场大跌的预测;九五年九六年日元大贬值,本栏透露中国外汇储备中持有的日元遭遇损失;以及那些透露上海官方以超越香港,取代香港为远东国际金融中心为目标的事情,似乎都有非常大的问题。

香港旧日的成功,和中国封闭有很大关系。香港作为中国大陆与海外世界的桥梁,过去二三十年获得了巨大的中间利益,这几乎是经济学家的共同认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越来越开放,所以香港需要完全地重新定位。

这种定位,按照香港政府的策划,大概是加强加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增加一项信息中心港的内容,以及物流中心,商贸服务中心等等。这一切中心的核心,其实都在信息中心方面,因为中国大陆对信息的官方控制,使得香港具有很大的空间。因此非常简单,如果信息自由流动受到限制,或者受到某种程度的威胁,无异是香港的一种“自废武功”的作法。

若不从那么高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单单只就本专栏而言,仔细阅读了香港政府的咨询文件,就足以让在下手脚发震,心绪不宁了。如果我们透过某种渠道,得知中国某些政策会发生变化,尤其是这种变化对香港有很大影响,在本栏中透露出来,显然是有违反法律之嫌疑的。虽然特区政府的官员大人们安抚说,会采取十分宽松的标准来对待,我们却不敢抱有太大的奢望,因为我们在香港所侍的是法制,而不是官员们的恩惠。虽然叶太看起来可能会心地宽厚,但谁知道以后的官员能否会一样的宽容大度?

作为一个专门撰写中国经济问题专栏的作者,强烈希望特区政府能够发表详细的法律条文,澄清有关的忧虑,否则只好“以身试法”了,那真的是一个不太令人欢欣的局面。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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