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中国宪法还是国际公约,都规定了人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可是江泽民集团在过去的整整三年里,彻底剥夺了法轮功学员信仰和言论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只要坚持信仰或为自己的信仰依法上访,就被绑架到劳教所或洗脑班遭受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摧残,迄今为止,已至少知道有430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很多人是被酷刑折磨致死。而据中共内部消息,实际被虐杀的人数远远超过这一数字。
江泽民集团在对法轮功学员野蛮摧残的同时,还利用其操纵的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喉舌媒体对法轮功进行文革式的批斗,而任何为法轮功申诉的行为,哪怕是散发几张传单,都会受到绑架、刑讯,甚至虐杀。江泽民集团如此违犯中国宪法、违背国际公约、践踏公民信仰和言论自由,居然还敢打着“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幌子诋毁法轮功的极为和平的维护自己言论和信仰自由的举动,实在是可笑可耻到了极点。借用政论家胡平先生的一个例子,这就如同一个道貌岸然的歹徒把一座房子的门全部锁死,并偷偷放了一把火。可是当房子的主人被迫从窗子跳出来逃生时,这个歹徒却对围观的邻居说:“你们看,这个人多么不文明,居然跳窗户。”的确,人们平时都不跳窗户,可是当门全部锁死时,我们能责备一个人走窗户吗?显然不能,相反,这种情况下的跳窗户是真正的文明、真正的正义。
新华网还引用(也许是杜撰)中国卫星用户学会副会长杜百川的话说:“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国际电信业务的正常运作,有赖于国际社会的自律和共同维护,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后这位副会长就开始了文革式的无限上纲。笔者想请问一下新华网,既然“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那么为什么中国大陆网民无法直接访问一些西方媒体的网站,为什么大量的内容健康、只是对大陆独裁政权有异议的网址被隔绝在庞大的防火墙之外?难道这就是“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的标志吗?
笔者还想请问,既然“有赖于国际社会的自律和共同维护”,那么为什么日前BBC只因为播出有关法轮功的新闻而被大陆当局切断广播讯号?为什么法轮功的对华广播被极力干扰?为什么国安局的骇客屡次攻击法轮功的网站,甚至冒充法轮功的名义攻击美国政府的电脑系统?难道这就是江泽民集团的“自律和共同维护”?
笔者更想请问,既然新华网谈到“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那么新华网应该知道在文明社会如美国,政府被禁止拥有自己的媒体,相反,政府要受到媒体的监督。而在中国大陆,所有的媒体完全操纵在独裁者的手里,昏愦残暴的独裁者可以控制所有的媒体对一个和平的精神团体大加批斗,同时大肆吹嘘代表了贪官、酷吏和秽行的三个代表。难道这就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吗?
新华网还声称法轮功的卫星插播影响了农民学科学、影响了球迷看球赛、影响了观众看“七一”等等,罗织了一箩筐可笑的罪名,俨然一副新华网极其关心人民利益的架式。笔者想问一问新华网,假如当权者真的如此关心人民的疾苦,为什么在大陆贪官遍地、酷吏横行?为什么那么多贪官卷款逃到国外,投奔你们所说的“反华势力”?为什么江泽民的密友、中共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贪污十亿元人民币?为什么江泽民在下岗工人衣食无着之时,挥霍十亿元人民的血汗钱为自己买专机;提拔自己的儿子为科学院副院长并大搞权钱交易;耗费几十亿元纳税人的钱在各地组建名为“610办公室”的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国家恐怖组织,并兴建洗脑基地把信仰真善忍的无辜百姓抓进去野蛮摧残甚至凌虐致死?
在文明社会里,媒体的责任是监督政府的一举一动,并把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给民众。媒体的中立性和公众的知情权是人民最大的利益。如果政府高官为非作歹、迫害无辜,而媒体不敢披露、公众不得知情,那才是人民最大的恶梦,因为今天当权者可以拿着你的纳税钱去无法无天地伤害他人,那么明天他就可以无法无天地伤害你自己。从这一点上说,民众知道当权者滥用权力迫害无辜的消息远比什么农民学科学、观众看党妈妈的生日更为重要。在中国大陆,电视台是被纳税人的钱所养活的,本应是天下的公器,反映百姓的疾苦和冤屈,可是却被当权者霸占为自己的喉舌,无耻地吹嘘自己、恶毒地诽谤无辜,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利用卫星插播真相,实际是把天下公器还给了公众,把被独裁者剥夺的知情权还给了人民,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维护自己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其实他们维护自己的言论和信仰权利的同时,也维护了所有中国人民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也就是维护了承认这些权利的中国宪法和国际公约。
法轮功学员在过去三年里,在遭受一个邪恶的独裁者动用所有的国家机器的野蛮迫害下,没有任何暴力的行为,他们的和平与文明已为世界所见证。而他们在强权暴力之下不屈不挠地维护自己的信仰、维护人间的正义,这正是他们对真善忍的实践。在不久的将来,当国人都能在真诚、善良、容忍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言论和信仰自由时,他们一定会记得法轮功学员今天的巨大付出与无私奉献。
(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