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防队员在人人都在向楼上逃命时,他返身从瓦砾中救人,终于双双走出大楼。事后被救者称他为救命恩人,但他说:“不,是你救了我。如果不是为了找你,我可能已经和同事们一起朝楼上逃命。”纽约华裔警员林维敏在众人争相往外逃命时,他没有选择退却,反而向里冲组织救人。他被倒塌的瓦砾掩埋了5个小时后被人救出。事后林维敏成了全美媒体报导中的英雄。林的母亲问他:“当时那么危险,你为什么不赶快逃?”林回答:“你不是从小教我们要帮助别人、做好事吗?”
在见到别人遇到生命危险时,尤其是当救人要承负某种危险时,人们会面临选择。
人们会为自己的选择作出各种解释。在9.11那场生与死的挑战中,见死不救和救的选择反映了人在道义与冷漠之间的根本抉择,而这种选择同时往往也是自身对生与死的选择。
对许多中国人来说,面对暴行,在道义与冷漠之间往往选择了后者。对强奸、杀人、迫害等麻木不仁在中国大地上已成了普遍现象。兰州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有4个月身孕的妻子扒光衣服,连砍78斧头。在长达2个小时的杀戮过程中,在现场的当地干警、司法局局长、乡长、校长等没有一人上前施救。在一辆从贵州往广东的长途卧铺班车上,歹徒对车上的 3名女孩强奸5次。车上的40多名司机和乘客竟然无一人站出来制止和反抗。同样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有人知道江泽民政府对上亿法轮功学员的残害时,听而不闻,只求自保,无动于衷。
最近,北京大学有位钱理群先生提出“即使沉默或违心说谎但不要伤害别人”。沉默与呐喊的区别就是见死不救和救的区别。因此,沉默即罪。也就是说,当悲剧正在发生的时候,沉默和说谎不可能不伤害别人。沉默就是见死不救,或者它在鼓励或纵容见死不救。
在巨大的社会暴力面前,人们往往用恐惧来为沉默辩解。但是,即使是由于恐惧而见死不救,也同样伤害到别人,也同样是有罪的。
人们也许能够认识到见死不救是有罪的。人们没有想到的是,冷漠和见死不救也是对自身生命的漠视和对死的选择。在9.11那样一场对生命道德底线大规模的考验和挑战中,生与死全握于自己的一念。在一个冷血的社会,当看到别人受难时总想着只要不落到自己的头上就行了,这无非在提醒行凶者:可以拿围观者中的任何一人开宰,其余人同样会袖手旁观!这不是对死的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