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日报报道,三座村黄安勤等18个村民认为某些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专门凑20元钱请律师写举报信,于6月15日打印并签名盖手印后交到县纪委信访室。
县纪委信访室于6月17日认真登记后,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举报信上加盖“中共桐梓县纪委信字76号2002年6月17日”的红章,并写“转楚米镇党委×书记阅”。本应6月19日就摆在楚米镇党政主要领导案头处理的举报信,大约在6月20日却被三座村不满10岁的男孩王尧捡到。王尧的父亲一看,这正是村民黄安勤等人写的举报信。
举报信在垃圾堆中意外“回复”到村民手中,村民们很气愤。他们问:镇里的干部就是这样处理老百姓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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