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7-12 18:13:00作者:
京报网讯(通讯员郭京霞)一女子因不满丈夫殴打,将丈夫告到法院。昨天,这起特殊的自诉刑事案在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打老婆的丈夫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刘某与张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婚后夫妻俩经常发生争执。2001年11月5日19时许,夫妻俩因房产问题再次发生争吵。刘情急之下,拿起孩子的奶瓶扔向丈夫。张则抄起圆凳,将刘当场打昏。邻居拨打“110”并将刘送到医院,张则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经法医鉴定,刘构成了轻伤。
不久,刘以夫妻感情不和、丈夫经常对其打骂以致被打成轻伤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丈夫张某的刑事责任。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