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5-07 17:49:00作者:
多伦多法官邓肯(Justice Bruce Duncan)6日判决两名来自中国大陆来的留学生因杀人罪名成立。邓肯指责误杀多伦多五湖学院东主顾庭梧的索志扬和王峰麻木不仁,他们将顾庭梧的尸体烧毁更是令到顾的家人生活在恶梦中。他判决两人误杀罪名入狱十五年,但扣除拘留期间又遇上罢工的日子(一年算两年),刑期实为十三年,而非法禁锢罪则为七年,但同期执行。
据星岛日报7日报道,法官邓肯又下令两人要为加拿大脱氧核醣核酸(DNA)资料库提供血液样本,并终身禁止拥有枪械。至于何时容许保释则由保释委员会决定。他强调考虑各因素后认为两人犯下严重的误杀罪。他们有计划去绑架,在做案前十日在电脑中写下勒索字条,死者死亡后仍然进行勒索金钱计划,大意将肉票放在车尾箱内令其死亡,烧尸令到顾的家人一生活在恶梦中,在被捕后仍虚构故事企图开脱。
他又表示,两人从中国大陆来加求学,并非来自富有家庭,是由父母支持。但两人并无前科,并且在中学时十分守规则。同时他唯一要考虑轻判的因素是两人年轻,心智末成熟,缺乏判断的经验,他希望两人将来可以重新投入社会。而他们亦没有案底,和承认控罪。
两人在法官宣布判刑前表示要发言。索志扬首先对顾叶青宛表示,他真对不起顾亚姨,他抱憾发生这件事。他道歉之后向顾叶青宛作九十度鞠躬。他又向法官表示,他尊重法官对他的任何判决,□希望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王峰亦表示非常后悔。
主控官拉佛提(John Raftery)昨日在结案陈词时表示,两人并没有在酒精和药物影响下为钱作案,他们冷血地取去死者的钱,他的手表和他的人。甚至在被警方拘捕后仍虚构一个故事说将顾庭梧交给第三者。他们在一个月前已计划绑架,于做案前十日巳经在家中的电脑写好勒索字条,抢了死者的金钱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七日存入银行。顾庭梧死后被告仍然致电到他家中要钱。他们将顾庭梧身上的证明文件取走,带到郊外用汽油烧尸。相信尸体永远不会被人发现,继续拨电去勒索。
拉佛提并列出三个案例支持他要求法官邓肯重判两名被告。他最后要求法官判索志扬入狱十八年,而王峰因为在本案□是担任次要角色,所以刑期应为十六年。两人要服刑过半数才准申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