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4-14 23:43:00作者:
近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小学生将雷管带到教室玩耍发生爆炸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据千龙新闻网4月14日报道:吴勇是该区某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去年下半年的一天,他将一只带有导线的雷管带到教室玩,并对同学称该物通上电后就可以响,于是同班同学虞军将自己玩具汽车上的电池卸下,交由同学顾鹏,顾鹏将电池与导线相连接,随后管状物引起爆炸,致使顾鹏与虞军均被炸伤。顾鹏受伤后经多方治疗,花去医疗费10000余元。在与有关方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顾鹏父母将学校、吴勇及虞军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有关费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