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裔法轮功学员回到西方后,发表文章讲话,举行记者招待会,引起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西裔法轮功学员控诉了中共军警对他们的粗暴虐待;并指出,中共对他们这些西方人尚且如此,对那些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会如何,那还用说吗?
这次西裔法轮功天安门请愿事件,理所当然地激起了国际舆论的正义谴责。然而,我们也听到某些为中共暴行作辩护的论调,有必要予以反驳。
有人说,洋人法轮功选在美国总统访华前夕举行抗议活动,制造事端,证明他们试图破坏中美关系。此话大错特错。众所周知,导致中国和美国之间难以建立起真正稳定友好关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共当局践踏人权,粗暴地违犯联合国人权公约。因此,在这里我们要谴责的只能是侵犯人权的中共,而不是人权受到侵犯的法轮功。
有人说,洋人法轮功上天安门请愿会产生反效果,这不是证明中共关于法轮功已经沦为“外国敌对势力”工具的这种说法了吗?此话根本不通。法轮功本是出自中国,现在是一些西方人接受了中国人的法轮功,甘愿冒某种风险为中国的法轮功在中国的自由权利(这种权利在西方都是不言而喻的)大声疾呼,如果你硬要说是谁沦为谁的工具,那么也只能说是这些西方人“沦为”中国法轮功的“工具”,怎么能反过来说是中国的法轮功沦为西方人的工具呢?
另外,中共指控法轮功沦为外国敌对势力工具并非自今日始,早在两年前就扣上这顶帽子了,早在两年前,法轮功遭受迫害一事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与批评,这顶帽子就给法轮功扣上了。可见,这和西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关系。再说了,如果国际社会不对法轮功的遭遇向江泽民政权提出批评,法轮功的命运是否就会更好一些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对中共指控法轮功沦为外国敌对势力工具一说,不理也罢。
还有人作采访报导,说,许多接受采访的中国人都说反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政府的政策。这话就更有问题了。看来,这位采访者对所谓“中国特色”还是知道得太少了。他本来应该接着再问一句:“那么,你们是否支持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政府的政策呢?”答案只有两种:“是”或“不是”。如果对方表示他们支持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中国的政策(很好,很正确),那么他们就没有理由反对西方人做同样的事,因为以和平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乃天赋人权,任谁均无权剥夺。注意,和平表达异议的权利属于个人权利,这和公民权利还有所不同,公民权利仅属于公民,不包括非公民。个人权利却属于所有个人,因此没有公民非公民之分,本国人和外国人之分。在美国,不是也发生过多次有不少既未入籍又无绿卡的中国人参加的公开表达不同于美国政府的意见的活动吗?如果被采访者公然表示,他们不但反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中国政府的政策,而且也反对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反对中国江氏集团的政策,也就是说,他们公然支持中共当局镇压反对意见,侵犯基本人权,那么,我们就应该对他们进行最起码的人权启蒙教育。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真没见过有什么人公开站出来认这个帐。
(原载《北京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