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3-08 18:30:00作者:佚名
1.欺骗罪:
欺骗世人,中国缺乏少儿艺术天才,召集了一大群大人在台上洋相百出地蹦来蹦去。让世人做呕。
2.诽谤罪:
竟把国母化妆成丫环,有辱国人尊严(至少也要把国母化装成武则天或慈喜太后的形象吧?)!扭曲国母唱歌效果,让世人为国母捏把汗,担心国母劳累过度唱不下来,胆大包天! 还把国母唱到“如此”这两个字的口形,和国父说“欢乐”的口形弄地一模一样。这不是在说国母非法拷贝吗?
3.侮辱罪:
把大多数女主持人(除了倪萍), 女演员化装成红楼,春楼窑姐的形象,大大地损伤了中国人的自尊心。
4.索赔损失:
本人多年未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 头两天租了两盘春节晚会录影带,想欣赏一下祖国文化艺术,花了我10块钱,可是, 看过之后发现,中国的歌唱家都不见了(只有一个老一点的男高音歌唱家还在(对不起, 字幕太快,没看准名字,10块钱-只欣赏了一个男高音,贵是贵了点, 对了还有那三个省长孩子也不错)中国的京剧少见了, 抒情歌唱家(阎韦文,李谷一, ……)不知那里去了,几个相声小品还是那样子,上了个牙还不齐的不知那来的“枝”,(据说是祖国歌唱界的新修)总而言之, 不知祖国文化艺术被谁盗窃了。
现在,本人倍感失落,降低了对祖国文化艺术的自豪感, 精神受到伤害,上诉索赔!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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