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渠边站着的二三十人,没有一个人下水救援。70多岁的目击证人黄忠德说,当时他很着急,就骂起来:“怎么没人下去救人?如果是你们的娃娃掉到水里,你们救不救?你们这些当官的,天高皇帝远,谁也不知道学雷锋……”这时,他身旁的一位干部用手机给七星渠管理处打电话,说南岸有个小孩掉进渠里了,指示他们快停水并派人来救小孩。当时,在渠道两边除了停着一溜儿干部们的小车外,附近还停着一辆拉玉米的和一辆卖白菜的大车,只见一位干部对那两辆车上的人喊道:谁跳下水救人,就给谁500元钱。那两辆车上的人也没有任何行动。当地一些村民告诉记者,从事发时的水深和水流速度看,一般水性的人跳下水去救小孩,救上来的可能性约占50%。但一群成年人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被水吞没,没人下水抢救,太不应该了。
王明忠对自己没有下水救人的解释是:桥面很窄,而下乡必须让车开过此桥,所以才发生意外;当时水很深、很凉,自己又不会游泳,下去救人也可能会被淹死;当时组织干部们进行了一些救助工作,但由于渠道坡度又陡又滑,周围又找不到打捞工具,所以未能救上王萍,但也及时打了“110”电话报警。事后,王明忠等人已被停职接受检查。
看完全文,我都没有愤怒了。我只是对当地领导们处理事情的方法感到惊诧。当王萍落水后,且看众领导是怎么做的,也不知道他们又是怎么想的---
一位干部用手机给七星渠管理处打电话,指示他们快停水并派人来救小孩;另一位干部对那两辆车上的人喊道:谁跳下水救人,就给谁500元钱;而王市长在后来的申辩中说,一是桥太窄,所以王萍会掉下去;二是他不会游泳,但打了110报警。本来只需一两个人就能完成的事,当地领导竟如此“远水不解近渴”地兴师动众。按照这样的说法,没有支架董存瑞就不炸雕堡了吗?
更可笑的是,在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当地有关方面竟然说:“按照现行的有关党纪政纪处分条例规定,对王明忠等领导干部的行为还难以找到合适的处理依据。”
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谁让领导们不会游泳呢,如果会游泳,不就没事了吗?所以,失去了一个生命我倒不担心,我最担心的处理结果是,按领导们一贯的做事方法,当地有关方面会不会受此启发,从此下令,凡是领导干部,必须迅速学会游泳,从而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游泳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