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历史上最长的难民听证会
中国远华案主要嫌犯赖昌星的难民听证于八月十日暂时告一段落。加拿大难民局计划在九月中旬再进行继续听证。前一阶段的听证会已创造了加拿大难民史上的几个记录。其一,赖昌星本人提供了加拿大历史上最长的难民证供:其二,赖昌星的难民听证会也是加拿大历史上历时最长的。
质询远华公司营运细节
在听证过程中,加拿大移民部的几位代表律师一方面就赖昌星担任董事长的远华集团的营运细节,以及赖昌星在福建厦门的红楼中各项设施的细节进行质询,一方面也向裁审团提供了从中国方面得到的资料。中方的资料显示,远华集团是赖昌星的家族在经营。赖氏夫妇分别安排了他们的亲属分管香烟,汽车、电子设备等物品的走私活动,并且收买海关官员及政府官员。包括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在内的几位目前在中国被监禁的亲属指证:赖昌星在九一年已经开始走私活动,并于九四年成立远华电子公司、海鑫集装箱储存及运输和远华集团,进行大规模走私香烟及汽车等物品的活动。赖昌星还将走私得来的暴利通过地下钱庄等途径,转到香港及海外的银行户口。
律师指中共证供不属独立证据
对于这些指证,赖昌星一一辩解并否认,他说这是“四一一O专案小组”捏造的结果。赖昌星表示:他的一位朋友告诉他香烟生意好做,但没人做。赖昌星向这位朋友了解到可以将从香港购得的香烟先运到厦门的保税区,然后,转手买给菲律宾、南韩等国家的商人。赖吕星的律师马塔斯向媒体表示:在整个听证过程中,赖昌星不曾自相矛盾,也不曾前后不一。马塔斯认为加拿大移民部从中方收集来指证赖昌星的资料,并不属于独立提供的证据。而温哥华的知名人权活动人士黄煜文就表示:移民部的律师在质询赖昌星时并不按时问顺序提问,这不是很公平。
中共制度产生“赖昌星现象”
移民部律师在赖昌星难民听证会上对他与中国政府高官及其亲属在金钱方面的交往一一提出质询。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赖昌星与前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的交往。据赖昌星本人交待,李纪周及他的妻子和女儿曾经从赖昌星这里接受了三笔数目庞大的款项。赖昌星认为这些都是借款,而李纪周本人在今年早些时候与加拿大移民部的官员在北京会面时表示,按照中国的法律,其中没有归还的款项应该算是贿赂。
赖昌星表示:李纪周被抓是中国高层权力斗争的一幕,目前身不由己的李纪周无法如实说出来。当移民部的律师询问,为什么调查李纪周的问题变成了调查赖昌星的问题时,赖昌星一方面表示自己遭人陷害:一位名叫朱牛牛的相识勒索一亿元不成,冒称远华公司副总经理,给上面写了检举报告;另一方面,他认为是中纪委在调查李纪周没有得到太多材料以后,将调查扩大化。赖昌星的律师马塔靳表示:还会有证人上庭说明远华案的真相。此外,赖昌星还表示他曾出资一千多万元帮中国国家安全部购买台湾的军事情报,是为了替国家做点事。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他还为中国政府在香港找地点做保安指挥部。另外,赖昌星还提到,他与中国军方的公司做进出口香烟的生意,因为像他这样的私人公司无法获得官方的许可证直接做这类生意,而政府的企业则可以。
赖是否由中共制度衍生的畸儿?
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在北京与加拿大移民部官员会面时提到赖昌星的公司里雇用了数名前海关官员。当加拿大移民部的官员问这样做有什么好处时,赖水强回答:因为我们政府的腐败行为。时至今日,许多读到、看到有关远华案、有关赖昌星消息的当地民众都有一个疑问:赖昌星究竟是一个清白的生意人,还是一个走私赚犯,或者是一个由中共现行制度衍生的畸形儿?
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在赖昌星夫妇提供了各自的证供之后,美国的法律专家寇汉和加拿大布洛克大学政治系副教授伯顿,作为加拿大移民部方面的证人出庭作证。伯顿有在中国工作的经历,据他自己介绍,他作了大量研究,对中国的政治体制,尤其是中国这二十年来的司法改革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听证期间,赖昌星的律师马塔靳向伯顿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中国处决了许多人,这样的事实反映了中国目前什么样的人权状况?马塔靳还询问了伯顿对中国镇压法轮功,压制异见人士等问题的看法。伯顿表示:他本人信奉自由民主,认为人们应该有结社自由。但他表示:有不少中国人并不反对死刑,认为这是维护社会安定所需要的。伯顿认为中国政府已向加拿大政府作出了不会将赖昌星判处死刑的外交承诺。由于远华案已吸引了国际间的广泛注意,中国政府出尔反尔的可能性不大。伯顿表示:如果中国政府在对待赖昌星的问题上没有信守诺言,那么加拿大政府以后再也不要在这类问题上相信中国政府,也不要将他们要的人遣返。难民局的裁决官向伯顿了解中国司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伯顿表示:在中国,司法过程即使公开,也只是就中国公民而言,并不包括外国人。
魏京生为赖昌星作证
当伯顿作证完毕,中国知名异见人士魏京生作为由赖昌星方面提供的专家证人出庭。主审的难民局裁决官注视着魏京生从大门进入,当魏京生在证人席上坐下,裁决宫即说:午安,先生。听众可以感觉得到在这整个过程中,裁决官对魏京生的尊重和兴趣。当然,魏京生与其他人一样需要接受确定他专家身份的质询。魏京生在回答问题时表示:他本人在狱中,以及出狱后都致力于研究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他也获得纽约大学等学校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他认为自己具有为加拿大难民局提供相关证词的资格。魏京生还表示:他曾在中国的监狱里生活了十八年,他对中国政府如何对待政治犯,如何处理与政治有关的案件有亲身的了解。如果中国总理朱熔基不处死赖昌星的承诺有效,那么,中国的司法制度就无效。因为远华案已经处决了七个人,如果作为主要嫌犯的赖昌星不经过审判,就由政府官员保证不会处以死刑,这足以说明中国司法制度的无用。反之,如果中国的司法制度有效,那么朱熔基的相关保证就无效,因为一切都会需要等赖昌星回国接受审判才能决定。魏京生强调,赖昌星是否能获得难民身份,应该由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决定,我们大家都要尊重每一个国家的法律。在此之前,胡耀邦智囊人士阮铭作为赖昌星方面的证人亦出庭提供了证词。他认为赖案有问题,赖昌星只是中国中央和地方权力斗争下的牺牲品,回去只有死路一条。
中方证人的证词
在这前一阶段的听证过程中,中方有“四ܫ二O调查小组”的成员吴建平和远华案的公诉人李永军作为加拿大移民部方面的证人出庭。吴建平是中国宁波海关缉私分局的一名科长,他分管调查走私香烟的活动。他们在厦门赖昌星的“红楼”里,找到一个保险箱,拿回去后,在里面发现一个黄色信封,上面写着“曾小姐收”。这个信封里有十多页文件,其中包括香烟发货单,上面记有货船的名称、号码,以及启程日期等资料。这份文件成为指证赖昌星的重要证据。吴建平表示:一旦货船进港,有关公司就应该向港务人员提供一份仓单。而根据调查组从报关代理人、从远华公司职员、港口负责人及其他官员那里得到的证词及供词,赖昌星的远华公司声称他们通过该艘货船进口的是木浆和聚丙烯,隐瞒了船上的货物是香烟,以逃避缴纳更高的香烟税。远华公司还收买了海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货品掉包。吴建平的证词指:赖昌星和曾明娜在九四和九五年间,九八和九九年问都有香烟走私活动。此外,他们还走私汽车和化纤等物品。吴建平表示:中国警方的结论是以十多名被调查对象的证词为依据,其中包括数名赖昌星夫妇的亲属。但警方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来证实这些指证是确凿的。
中方漠视“作案现场完整性”
俊来,赖昌星的另一名律师兰金出场质询。兰金大刀阔斧、咄咄逼人的风格与马塔斯的彬彬有礼、深思热虑形成对照。兰金对作案现场的完整性提出了疑问。兰金问吴建平,他从温州抽调到厦门的时候,专案组是否任何物证都没有。吴建平表示,专案组的人员认为赖昌星听到风声,将证据销毁了。兰金表示,这种“认为”在司法过程中是不足为凭的。兰金又问,这种没有证据的情况是否持续到在红楼拿走一个小型保险箱,回去打开后,发现了以上提到的香烟发货单。兰金质疑,如果赖氏夫妇将证据销毁,为什么会留着这一份已经收货,毫无用处的单子让专案组去查?兰金又问吴建平是否知道“作案现场的完整性”是什么。兰金说,调查人员将这个箱子从现场拿到别的地方,然后说在里面发现了证据。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证据是不可靠,不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吴建平承认办案人员在取证过程中的疏忽。兰金还指出,在中国方面提供的录像带中,从头至尾没有出现过这个保险箱,也没有这个保险箱的任何照片。
吴建平多次“借尿遁”回避质询
一连数天的盘问让吴建平相当紧张,但他似乎也学到了一些回避和采取主动的诀窍。有时候,他常会以“不记得了”“记不起来了”作答。还有一次,他在一段不长的时间内一连两次要去洗手间。第一次,律师只好中断尖锐的问题,另一次,裁审官看时间已到中午,于是宣布休会。吴建平大约也知道,加拿大这样讲人权的地方,没人敢不准他离开法庭去出恭。
中方的另一位证人是李永军。他是厦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赖昌星走私集团香烟走私案的公诉人。李永军在接受警察询问时承认,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去年九月只花了五天,每天八到九小时,即总时数不到四十五小时的时间便审结了这宗涉及十九人的案件。相比之下,赖昌星一家的难民听证都已经进行了六周,并且还会在九月十二日继续进行。
听证会期间的闲话
听证会的现场当然有不少记者,也有一些有兴趣的人前来看看赖昌星是什么样子。休息时在一起闲聊,有一位记者问:你相信赖昌星如他自己所说的那么干净吗?其他巳险娴厮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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