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9-24 06:30:00作者:
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柴某有期徒刑13年。这位被家人寄予厚望的大学生、前途无量的天之骄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柴某今年20岁,考上大学以前在睢宁县某镇中学读高中,成绩一直很优异。但由于受到不健康思想的影响,他却对常常吹嘘自己能与女生“谈朋友”的同校学生魏某羡慕不已。2000年3、4月间,柴某的眼睛盯上了同镇另一所中学的初中女生翟某,便以认其作“干妹”为由请其“吃饭”。当晚翟某果然带另一名女生陈某赴宴。柴某见状大喜,和魏某一起故意将二女生灌醉,后挟持至柴某在校外的住处欲图不轨。柴某在欲强奸翟某时因其反抗而未遂,后竟兽性大发,与魏某一起将陈某轮奸。
柴某今年20岁,考上大学以前在睢宁县某镇中学读高中,成绩一直很优异。但由于受到不健康思想的影响,他却对常常吹嘘自己能与女生“谈朋友”的同校学生魏某羡慕不已。2000年3、4月间,柴某的眼睛盯上了同镇另一所中学的初中女生翟某,便以认其作“干妹”为由请其“吃饭”。当晚翟某果然带另一名女生陈某赴宴。柴某见状大喜,和魏某一起故意将二女生灌醉,后挟持至柴某在校外的住处欲图不轨。柴某在欲强奸翟某时因其反抗而未遂,后竟兽性大发,与魏某一起将陈某轮奸。
2000年9月,柴某考入山东省某学院交通工程专业就读。当年11月,这桩轮奸案案发,跨入大学校门仅两个月的柴某随之落入法网。同案犯魏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