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官方媒体披露的杨前线的言词,多维社记者发现与赖昌星在接受《远华案黑幕》作者盛雪采访时的介绍的情况接近。而中国检察机关指控杨前线受贿,也只是一部“凌志”牌400黑色小轿车和一张华南虎皮。
不过,北京天讯网发表署名海韵的报导说,在赖昌星走私大案中,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杨前线从不隐瞒自己与赖昌星是“好朋友”。
杨前线几乎全部推翻了法庭的指控。他反复强调,他与赖的关系是朋友关系
杨前线与赖昌星认识,是80年代中期的事。杨前线任泉州海关关长时,与赖昌星的关系更加密切。当时,他们曾联络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界老板,创办所谓猪蹄协会,杨前线任“会长”,隔三差五召集大家联欢,啃猪蹄、喝烧酒、调侃斗闹,默契投缘。杨前线“从政”、赖昌星“经商”,二者结成政治、经济利益的共同体---赖昌星利用杨前线作为一关之长所拥有的权力资源和便利条件,策划走私,投机取巧,大发不义之财;而杨前线又利用赖昌星雄厚的财力攻进更高层次的官场,为自己搭就向上爬的阶梯。
杨前线能当上关长,能有今天的飞黄腾达,赖昌星确实出了不少力。赖昌星为杨前线的公关和向上“进贡”,提供了大量的“物质保证”。杨前线要到北京,赖昌星送到机场托运的“路易十三”洋酒就以成箱计算。一心想官运亨通的杨前线,怎能不为赖昌星的“行侠仗义”而深深感动。
1998年下半年,打私风暴席卷华夏大地。杨前线为赖昌星出主意,要他先避避风头,相对减少在厦门关区经营的走私业务,想办法往北方移动。为此,杨前线还带着情妇周兵和赖昌星“北巡”了一圈。其结果是:赖昌星没有收敛在厦门关区的走私活动,反而在北边又增加了些走私据点。
1999年6月17日至8月13日,杨前线13次与逃往境外的赖昌星通电话,分析形势,商量对策,企图阻止专案组工作的开展。杨前线一再提醒赖昌星,要把远华留在香港的进口货物的小提单全部销毁掉,以免留下把柄。
杨前线从不隐瞒自己与赖昌星是“好朋友”。在北京接受审查期间,杨前线反复替远华公司担保其清白和优秀,他拍着胸脯发誓:远华公司连进口经营权都没有,怎么可能走私?
一场等待很久的世纪大审判,终于拉开了帷幕。
2000年9月17日上午,位于厦门湖宾北路的市中级法院戒备森严。这天,开庭审理的是“头号种子”杨前线。
杨前线故作姿态,他走进法庭时侧身朝观众席上熟悉的人点头微笑,依稀当年气壮山河的模样。近8个小时的法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杨前线越来越紧张、惊恐,手不时地哆嗦,说话语无伦次。当然,有时也显得镇静,不停地为自己辩解。
在此之前,互联网上有不少耸人听闻的信息,说杨前线受贿达亿元,有的说达几千万元。而检察机关指控杨前线受贿,其实只是一部“凌志”牌400黑色小轿车和一张华南虎皮。
杨前线几乎全部推翻了法庭的指控。他反复强调,他与赖的关系是朋友关系。杨前线最后在法庭上甚至慷慨激昂:“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厦门关区发生如此重大的走私行为,作为关长,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知道赖昌星在搞一些走私,但没想到做得如此之大,据说是500多亿。我感到痛心疾首。给国家造成如此巨大的经济损失,我愿意以死谢罪。但我个人绝没有主观故意。我与赖昌星是好朋友。如果我收他的钱,哪怕是100块、1000块,我也认了。就是死,我也要死个明白呀。”
而远在加拿大的赖昌星也与杨前线“灵犀相通”,遥相呼应。他通过电话告诉专案人员:杨前线和庄如顺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你们中共里最廉洁的公务员。他们没收我一分钱,没为我办一件事。如果你们把我抓回去,别人的事我都会讲,他们俩的事我一句都不会讲。
赖昌星为杨前线“两胁插刀”;杨前线反过来为赖昌星“赴汤蹈火”。
杨前线至死不悔,他在看守所接受《焦点访谈》记者采访时,镇定地回答:“我不后悔,我是他(赖昌星)最好的朋友……”
杨前线被一审判处死刑。赖昌星在异国他乡兔死狐悲,他装出迷惑不解的样子,在电话中问专案人员:“你们为什么要判杨前线死刑?我走私的事,与他没有多大的关系。他最多也是默认罢了,并没有参与,都是我找海关下面的人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