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文中有这样一段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阿克顿勋爵也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剖析这几年贪官下水的案例,无一不是权力绝对化酿成的悲剧。从那些曾经显赫一时、大权独揽的专权者“香消玉殒”中,我们能找到些什么?
一言九鼎 权倾一方
权力首先意味着对资源(物的资源、人的资源)的支配权,而且越大的权力支配的资源就越多。资源尤其是物质资源,绝对是有诱惑力的东西。当权力者的欲望过于旺盛而意志过于薄弱时,他们就会成为欲望的俘虏,就会公私不分,就会情不自禁地将手伸向他本不应该得到的,但是通过对权力的操作却能“帮助”他得到的东西。于是,本是代表社会对资源的支配权(公权)就变成了个人对资源的占有权(私权)。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请注意这“稍不注意”四个字的分量,在这些贪官的手中,权力的滥用已经到了“稍不注意”的程度,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监督疲软 权力放纵
擅权专横者之所以能得逞于一时是有原因的。
迷恋权力。权力意味着管人、用人。权力越大,管人、用人的权就越大。刚开始之时,可能会很小心,时间一长,就会麻木了,一种可怕的心态就会爬上来:“你们都是我的人,必须听我的,必须绝对地服从我,否则……”所以,在这些人手里,“有限的权力”一下子就变成了“无限的权力”。有道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权力还意味着一个人的势力和力量。有的人(基本上属“小人”之类),没有权时什么“能耐”都没有,普通人一个,但是,当他一有权后,就立即变得“能耐”起来了,就自以为了不起了,就忘乎所以了,就神气活现了,于是,“小人”一得志,紧接着的就是将自己的权力“绝对化”,变得无法无天,什么都敢。
是权力和地位所附带的荣耀与优越,诱惑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拥有的权力,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他们对权力既有疯狂的攫取欲,又有狂热的擅权欲。
监督乏力。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还很难担当监督各级各类官员的责任。比如说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理论上可以,实践中却较难实现,在揭露出来的不少腐败大案要案中,党委一把手倒了,同级纪委书记跟着也烂了。即使有的纪委书记洁身自爱,但也是朝不保夕,被人们称为“黑脸包公”的齐齐哈尔市纪委书记姜瑞峰任一个县的纪委书记时,就是因为对同级党委监督太严而被排挤。我们现在的许多单位,也都有一套一套的规章制度或监督措施,但大都流于形式,或者只管一般人员,而管不了领导干部。前几年身坠法网的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曾经自白:当官当到他这个级别,就谁也管不了了。一把手负责制变成了权力绝对化。缺乏任何有效的监督,这才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体制缺陷。目前,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对权力的分解和科学的配置缺乏相应的措施,以至有的人事权、财产审批权与调拨权相对集中,且缺乏相应的监督。虽然干部、人事制度正在进行改革,也收到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制不健全,权力自由裁量弹性过大。对于权力的监督、研究和探讨的深度不够,措施不具体,有些急需的监督法规尚未拟定颁行,有的已经出台但因操作性不强,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些法律法规的条款,给当权者或执法者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个人说了算。如税务违法处罚,有一些条款中规定“1-5倍罚款”,或“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等等。以权谋私者往往披上这件“合理合法”的外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裁量,从中以权谋私。
抵制不力。有人说中国人有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不免有点偏颇,但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还是很有市场的。成克杰擅权一方,谁人敢惹?郑泽生擅自卖官,他拟出的干部调整名单在常委会上居然也“一致通过”。有不少腐败案件若干年后才“浮出水面”,就是没有人举报,有不少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是案中案牵扯出来的。
权力制衡 势在必行
1998年3月,82岁的皮诺切特含泪把象征智利陆军最高指挥权的权杖和佩剑交出,结束了他65年的军旅生涯和25年的陆军统帅生涯。这位在智利历史上权倾一时的铁腕人物,尽管早就为自己的后路搭设了一系列权力的台阶,使自己能始终站在一个权力的台阶上以免受权力之剑的反刺之虞,却终不免在耄耋之年成为国际瞩目的“问题老人”,好不凄凉。
此公命运的跌宕起伏,令人不得不对神秘的“绝对权力”心生敬畏。皮诺切特的悲剧对玩弄权力魔杖的专横跋扈的领导干部来说是个警钟。既然权力有被滥用的可能,那么,我们必须想方设法去阻止、预防权力者权力的滥用,这就是要对领导进行监督、加强监督的基本道理。要根治权力绝对化,必须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的制约。这就要研究:怎样真正实现权力落实到位、权力制约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怎样让乌溜溜的眼珠子在花花绿绿的票子面前不发绿而且也无法发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