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的反貪詩,中國文學史上鮮有。(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999~1062),安徽合肥人,是北宋出名的清官。他平生正直無私,秉公執法,不畏權勢,為民除害,是當時以及後世老百姓最愛戴的人物。「包公」是大家對他的尊稱。據出土的包氏墓誌記載,他「其聲烈表爆天下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達於遠方學者,皆不以其官稱,呼之為公。」他出任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開封府尹、樞密副使,所以民間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青天。
古今少有的戒貪倡廉詩
包公28歲中進士時,父母已老,他不願為當官而遠行,寧願在家侍奉父母。直到父母都已去世,他才到揚州天長縣,去當了一任知縣。任滿後,升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在端州任上大約三年,他做了不少實事。例如治理西江水患、鑿井、儲糧、辦學等等。特別是在整頓獄訟方面,他下了很大的功夫。經他整頓之後,衙門裡沒有積壓的案子,監獄裡沒有呼冤的犯人,可以說是弊絕風清,老百姓頌聲大起。他這個包青天的名聲,在端州任上,就打下了基礎。
他不是文學家,不是詩人。在後人替他編輯的《包拯集》一書中,一共只收了奏議171篇,家訓一篇,五言律詩一首。在171篇奏議中,有關整頓吏治、彈劾貪官的,占第一位,共25篇;舉薦人才、探討用人問題的,占第二位,共24篇。其餘各篇,是對經濟政策、國防問題、文化教育的建言。
在《家訓》中,他特別強調反貪。文中說:「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家族)大墓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
至於五言律詩一首,稱為「書端州郡齋壁」詩,內容是「反貪倡廉」,既可以訓誡子孫,又可以奉勸時人。
詩曰: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燕雀喜,草盡狐兔愁。
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
詩意是勸人做人要正直,只有正直的人,才能成為國之棟樑;不做鼠竊狗偷之事,以免給後代子孫丟人。
端州是現今的廣東肇慶,該地以產硯著名,過往的郡守都會乘進貢之機向當地搜刮十倍以上的「端硯」私用以籠絡權貴。直到包拯任該地知州時,管制工匠製造進貢的「端硯」,並留下這首五言律詩於郡守府地的牆壁上。相傳端州江上還有一地為「包公投硯處」,據說是別人要送給包公的硯,包公斷然拒絕並投此江中,正直的包拯絕不中飽私囊。
舞臺上的包公形象。(繪圖:Winnie Wang/看中國)
鐵面無私 名傳千古
歷史上的一些大詩人,給我們留下了許多瑰麗的詩篇,有些是讚美祖國壯麗河山的,有些是歌頌志士仁人、英雄豪傑的;但是,像包公這樣以戒貪倡廉為主要內容,可以作為走馬上任的官員們的座右銘的,從古到今,還很難找出第二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