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統促黨辦公室(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4年11月6日訊】(看中國記者立明綜合報導)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共在台發展組織、接受中共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治安、侵害人民集會權利,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司法院表示,尚未收到內政部聲請書,若收案,此案將是主管機關內政部聲請宣告政黨解散首例。
中華統一促進黨(簡稱統促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及妻子洪女自100年起收受中共7400萬元資助,為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大肆宣傳,試圖影響輿論走向、公投結果及取信中共官員,更為中共詆毀香港社運人士及法輪功等團體,甚至頻繁宣揚解放軍軍威,勸降台灣國軍於兩岸戰時放棄抵抗、陣前倒戈等統戰言論。嘉義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反滲透法等起訴2人。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表示,法律不保障政黨主要成員從事犯罪行為,這是最重要的紅線,也是對台灣的民主自由制度的防衛。因此會將統促黨相關事證移送憲法法庭,審查是否要解散統促黨,這也是目前內政部所移送的第一個政黨。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統促黨最近收受中國新台幣7400萬元現金,在國內從事不法的活動,尤其是違反反滲透法,並經地檢署起訴,再加上近年有連續好幾起跟統促黨有關的、各類的犯罪的行為。
內政部作為政黨主管機關,依政黨法第26條規定,以及牽涉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政黨必須對國家要忠誠義務,不得危害中華民國自由民主制度的內涵,因此將統促黨事證移送憲法法庭,請憲法法庭審查是否要解散統促黨,由司法機關做最後裁判。
馬士元表示,政黨間正當競爭或政治上的訴求,內政部都尊重,法律也有所保障;但先前香港民運人士在台灣,也遭統促黨成員騷擾,這類行為已超越政黨應該要有的分際,法律並不保障政黨主要成員從事犯罪行為,這是最重要的紅線,在這個紅線底下,必須要對台灣的民主制度設下防衛性機制。
據悉,這是目前為止內政部所移送的第一個政黨,他強調,是對台灣的民主自由制度的防衛,因為不能再容忍政黨在集體性、系統性違法情況持續下去;政黨存在目的是宣揚政治理念,以及選舉獲得政治席次,代表民眾發聲。
馬士元表示,如果政黨一直處在不斷地犯罪、有各類各式各樣危害到國家安全犯罪紀錄的話,這是內政部基於政黨主管機關沒辦法接受的。
媒體詢問,若統促黨成員後續重組新政黨是否可行。馬士元說,組黨是人民權利,只要依程序申請組黨,會依法審查;不論現在聲請解散的政黨中的成員或其他人,要申請新政黨成立,內政部還是會依法審查。
馬士元指出,目前觀察到的政黨樣態中,以統促黨情節最為重大,其他政黨有類似情形也會持續關注,並不會只針對一個政黨而已,所有政黨在制度運作下能正常扮演政黨角色,內政部會持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