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遺物三不留,留下害子孫。」哪三樣不能留?(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家中老人去世自然是一件令人悲傷的事情,古人講「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為了懷念逝者,後人往往會留下一些遺物作為念想。俗話說:「遺物三不留,留下害子孫。」說有三樣東西不能留下,那麼到底是哪三樣不能留?
第一樣是與親人之間的恩怨
人生在世,難免會有恩恩怨怨,特別是親人之間,比如兄弟姐妹的瓜葛,兩輩人間的誤會,諸如此類。對於老一輩的人來講,這種情況並不少見,有的兄弟不和,甚至可以鬧到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
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族內部親人間的恩恩怨怨,誰也說不清,道不明白。這些愛恨情仇的事情活著的時候沒能化解,其實是人生的遺憾。那麼老人去世以後,兒女後代應該幫逝者了卻這份心結,讓這些恩怨從此煙消雲散,畢竟逝者已逝,繼續糾結上一輩的那些事也再無意義。
第二樣是與鄰居的糾紛矛盾
特別像農村地區老一輩的人為了爭點菜地之類的小事,鄰里間也可能鬧得像仇人。當然在城市裡面,鄰里矛盾也很普遍,其實都是一些日常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已。都說遠親不如近鄰,但老一輩人受限於眼界格局,常常會把鄰里間的矛盾上升到仇怨的高度。
如果老人去世以後,他的兒女後輩繼續為老人生前留下的矛盾和鄰居糾纏不休,那就太不值得。一定要記住人死如燈滅,冤家宜解不宜結。
第三樣是逝者欠外人的債務
親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或許出於親情可以免於償還,但是對外人的債務絕對不能不了了之。這不但是逝者最後的體面,更是子孫做人的擔當,不讓老人去世之後還揹負老賴之名。
俗話說:「人死債消」其實無論從道德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這句話都不能成立。比如我們的民法就明文規定人去世後留下的債務應由繼承人負責償還,沒有繼承人的用其遺產償還。
都說「一抔黃土萬事空」那麼人去世以後有什麼東西值得留下?留下房產,留下財富?而真正值得留下,並傳承的就是好的道德與精神思想。房產終有垮掉的一天,財富也終有消耗殆盡的時候,唯有好的道德與精神思想能萬古長存,或許這也是我們每一個活著的人值得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