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山西省前副省長劉新雲一審獲刑14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2年9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孫力軍政治團夥中第三名「警虎」也獲刑。9月21日,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受賄1333萬餘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據中共央視新聞9月21日下午消息,9月21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山西省前副省長、省公安廳前廳長劉新雲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因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兩罪並罰,劉新雲被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款100萬元。
劉新雲被指控,1998年至2021年間,利用擔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菏澤市公安局局長,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局長,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和有關單位謀私利,並非法收受財物1333萬餘元。
據公開資料,劉新雲,1962年9月出生,從警40年,其中在山東工作了33年,在刑警、交警、巡警等多個警種擔任過職務。2014年12月,時任濟南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的劉新雲進京,擔任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路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2018年1月空降山西,出任山西省副省長,山西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劉新雲於2021年4月9日被查,成為當年山西「首虎」;同年8月16日被雙開,官方通報稱其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
劉新雲監聽中共高官並獲取他們的秘密被陸媒曝光。《中國新聞週刊》2021年報導,山西省公安廳內部人士透露,劉新雲被抓前還在山西省委開會,突然被中紀委人員從會場帶到地下室;其在山西時,濫用技偵手段,監控監聽省委、省政府領導。
劉新雲獲刑的同一天,即2022年9月21日,孫力軍團夥中另外兩「警虎」鄧恢林、龔道安已領刑。鄧恢林被判刑15年;龔道安被判無期。
據簡歷顯示,2010年11月至2017年6月,劉新雲、龔道安與孫力軍3人同在中共公安部任職,在工作上有交集。
與劉新雲一樣,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的雙開通報中也均有 「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這樣的表述。
前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今年8月撰文說,「孫力軍政治團夥」之所以敢於反習,是因為孫力軍的後臺老闆是中共前公安部長、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和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
孫力軍7名團夥成員中,另外4人分別是:王立科於2022年6月17日受審,被控受賄4.4億余元;團夥頭目孫力軍7月初受審,他被控受賄數額最高,達6.46億元;傅政華7月28日受審,被指控斂財1.17億。此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彥平在9月1日被「雙開」時,官方首次通報指其「參加孫力軍政治團夥」。
上述「孫力軍團夥」7名成員均曾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和海外明慧網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