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的法則是不可違背的天理。(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咫聞錄》中記載了這麼一件事:清代鎮海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有個人叫李五,他面相兇惡:臉色黑,有橫肉,雙眼大而突出,總是一副發怒的模樣。見到他的人似乎都有些畏懼而不願與他交往,因此李五家很窮,又因面相凶,沒有人願意雇他做工。為了生計,李五於是投到公署做了馬快(衙門裡一種專門負責抓人的衙役),他的兇相在此有了用武之地。
可是李五貪心不足,趁機對百姓恐嚇訛詐,遠超其他馬快,他一步步當到了馬快的頭領,其得到的贓款更是遠勝往昔。同時他對上司越來越曲意迎逢,混的如魚得水。數月間竟「聲勢日大,衣食漸豐,強占人妻,計奪人產,訛詐銀錢」,哪怕逼的百姓賣兒賣女,也一定要滿足他的貪慾。
李五有了錢,也和鄉紳們來往,儼然成了縣裡的名人。可就在李五正當壯年,志得意滿的時候,卻忽然得了種怪病,每日就算臥床靜養,身體卻痛楚無比,象被拷打了似的。他的家在城隍廟附近,他常常自言自語道:「城隍爺把我重加拷打」。漸漸的,每隔三日他就自己掀開衣服,就像將被拷打的囚犯一般趴到地上。初時人們只見其兩腿「青黑浮腫」,後來則「肉落骨見」,他痛的日夜嚎叫哀哭。住在周圍或從旁經過的人,都能聽到李五的哭嚎聲,都說李五遭了報應,真是菩薩有靈。城隍廟裡有個和尚,常在夜裡聽到大殿裡聲音嘈雜,起來看卻什麼都沒有。
出於好奇,這個和尚就在某日天黑前躲在大殿某處,夜深人靜時,他偷偷看到大殿裡燈火通明,披枷帶鎖的鬼魂不計其數,忽然他聽到有人喊李五的名字,看不到人,只聽到杖打和呼痛以及哀嚎求饒的聲音。不一會又聽到鬼卒稟報:「李大帶到」。這李大和李五一樣也是個馬快,也同樣趁機勒索敲詐、遭人痛恨,只是其惡行稍遜李五罷了,但也曾逼的百姓賣女兒,還謀占了一個被告的妻子。
這個和尚聽到這些事情,起初還不敢多說,害怕被惡人報復。第二天,他就去打聽李大的情況,才知道李大竟已突然暴斃。原來昨日中午時分,李大正在走路時,忽然象被人打了一拳似的憑空跌倒在地。李大倒地後竟自言自語說:「你如今走不去了」。大家才知道這是冤魂上身報仇,借其口在說話。李大被人扛回家當晚就死了,而李五也在同一天死亡。
記錄這件事的慵訥居士評價說:吁!貪之一事,人人有之;能稍知愧悔,天亦不加之報。此二人喪心病狂之事,忍心害理之謀,做到天怒人怨,而報應到矣。彼立身於世者,可不知所戒哉!
這段話的意思是:貪念人人都有,但是這兩個人利用手中權力作惡,竟如此喪心病狂、傷天害理,搞的天怨人怒,得到這樣的報應理所應當,世人當以此為戒。別看李五、李大倆惡吏一時間橫行霸道,最終卻遭到了報應,可見因果報應的法則是不可違背的天理。
善惡到頭終有報。就算人懲治不了李五、李大,可是另外空間的城隍神、冤魂出手,就把他倆給收拾了。由此可知:為善者一定要忍耐、要堅持、要堅定善念善行,到時候人給不了你善報,上天獎勵你;為惡者一定要及時悔改,及時彌補,否則就算人間懲治不了,只要時候一到上天就會出手懲罰。
資料來源:清朝慵訥居士《咫聞錄·卷十二·李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