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毛遠新、毛澤東、江青、李訥合照。(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中共官媒新華社1991年6月4日發布消息說,江青自殺。其實,江青自殺時間是1991年5月14日。美國作家R.特里爾的《江青全傳》中寫道:3點30分,一名護士進來,發現她已經吊在浴盆的上方,其他的醫生和護士匆忙趕來,但已經太晚了。這位集演員、政治家、文藝女皇和毛澤東妻子於一身的「白骨精」,在她77歲的時候死去了……
江青化名「李潤青」拒絕做咽喉手術
著名的秦城監獄坐落在北京昌平縣東北秦城鄉,監獄的東院是與外界完全封閉的。江青住的是個大套間,有好幾道崗,她可以看報紙、聽廣播、看電視,還自己織毛衣,讀書、寫作。江青的女兒李訥每兩個星期來監獄探監一次,給她帶些東西。
江青身體不好,1984年5月4日有關部門通知她可以保外就醫,然後,安排她住在一個不顯眼的地方。
1988年12月,毛澤東誕辰95週年紀念日,江青要求組織一個家庭聚會,未獲批准,她將平時攢下的50片安眠藥一次吞下,企圖自殺,被看守發現後及時搶救脫險。以後,不再給她安眠藥了。
1989年3月30日,保外就醫結束,江青又回到秦城監獄。回監獄後,醫生檢查發現她患有咽喉癌,建議做手術,江青堅決不同意,她說:切了咽喉就不能說話了。
1989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江青再一次保外就醫。在提及住處時,江青提出要麼回中南海毛澤東的故居,要麼回到她在「文革」期間的「小據點」——釣魚臺國賓館的17號樓。這些要求遭到拒絕。於是,她當著中辦有關人員的面,用右手的一側在脖子上抹了一下,意思說:你們不同意,我只好再次自殺了。後來,中央辦公廳有關部門又在北京酒仙橋附近替她找了一幢獨門獨戶的二層小樓,並且安排了一位女護士照料她,她才默認了,開始接受治療。
《江青全傳》記載,1991年2月15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橋的住處高燒不退,因而被送進公安醫院。與其它病人一樣,江青要填寫住院單。這次,她寫的名字是:「李潤青」。這再一次表明她對自己和毛澤東婚姻的懷念之情。「潤」是毛澤東早年的使用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則是江青的「青」。
3月18日江青高燒退了,體重減輕了一些。她被轉到「一套病房」接受住院治療,病房內有臥室、衛生間和起居室。醫生再次建議給她的咽喉施行手術,但她拒絕了,她說:「我就不信你們敢不小心翼翼地對待一位無產階級革命戰士。」
懷念毛澤東
在日趨虛弱的時候,江青更常常想到毛澤東。她在枕邊保存著毛的手跡,衣上別著毛的像章,床頭櫃上放著一張江青和毛澤東在中南海晨起散步的照片。每天清晨,當新的一天開始時,她都要背誦毛的詩詞或閱讀毛的《選集》。清明節到來的時候,她要求去天安門廣場上的毛澤東紀念堂,同時要求允許李訥帶一卷白紙到公安醫院來,她可以給毛澤東做一個花圈。但她的這兩項要求均遭到拒絕。
江青開始抓緊時間撰寫她的回憶錄。每天早上,讀過毛澤東的書後,她就坐在擺有紙和筆的小桌旁。情緒高興時,為了修正歷史的記錄,她還會就自己正在寫作的手稿題目徵求護士的意見。「《毛主席的忠誠戰士》怎麼樣?」她問護士,或者:「《獻給毛澤東思想的一生》!」她還會想到更富有挑戰的題目:「《打倒修正主義,建立新世界》。」
5月10日,江青當著眾人的面撕碎了她的回憶錄手稿,並要求到酒仙橋她的住處去。這一舉動使周圍的人大吃一驚,但是沒有允許她這樣做。5月12日,因為聽了江青的情況,李訥和她的丈夫來到醫院看望江青,但江青拒絕見她們。
5月13日,江青在一張《人民日報》的頭版一個位置上潦草地寫著:「歷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天。」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文化大革命中的1966年5月13日,政治局召開會議。這次會議制定了新的鬥爭路線,同時江青被任命為權力很大的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的負責人。
自殺身亡
5月14日凌晨1點30分,護士離開江青的臥室。然而,當3時30分值班護士進來時,江青已經自盡氣絕了。據推測,江青是趁護士走後,把平時精心留下的幾張手帕連結成一根繩套,然後墊上被子和枕頭,江青站在上面,將繩套的一頭套在浴盆上方的鐵架子上,另一頭套住自己的脖子。大約3時左右,斷氣死亡。
江青曾多次嘗試過自殺。三十年代,因為與唐納發生糾紛,江青談到過自殺。1976年被捕後,絕望使她再次產生自殺的念頭。1984年9月,因拜謁毛澤東紀念堂的請求被拒絕,江青曾把一根筷子插進喉嚨,因為發現及時,被搶救了過來。1986年5月,因為對處境不滿,她曾用幾隻襪子結成一個繩套,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這一次,江青終於結束了自己的性命。
江青是自殺而亡的,然而在她自殺前曾留下「絕命書」,當時工作人員在她身旁桌子上的報紙上發現了江青親手所寫的臨終遺言,絕命書!這份絕命書,只有20個字,卻字字都能看出江青對毛澤東的愛意!
在這份報紙上,江青工工整整的寫道:「主席,我愛你!您的學生和戰士來看您來了。江青字」。江青寫的這份「絕命書」,當時也被日本《文藝春秋》週刊刊載了!
當天下午,李訥得到了消息,來到醫院簽署了死亡通知書。不知是出於李訥的意思,還是因為中央辦公廳官員的支持,李訥同意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葬禮。三天以後的5月18日,江青的遺體被火化了。李訥沒有在場,江青或毛澤東的其他任何親屬都沒有到場,李訥要求把骨灰盒送給她。
《時代》週刊報導說,據6月1日沒有透露姓名的「北京方面的消息」說,江青「上吊自殺」了。消息還說,咽喉癌是她自殺的原因。幾天以後,6月4日晚11時,中共政府證實了《時代》週刊報導的主要內容,公告全文如下:「本社記者獲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青在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3年1月改判無期徒刑,1984年5月4日保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