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權色交易的監獄管理局原局長獲刑。(圖片來源:Michael Ciaglo/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12月21日訊】12月21日,中共廣西監獄管理局前黨委書記、局長李健因受賄罪一審被判14年,罰款150萬元人民幣。李健被控受賄超2000萬,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
據陸媒報導,檢查機關指控,李健於2014年至2021年2月,利用擔任廣西監獄管理局政委、黨委書記、局長及廣西華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李某某、覃某、李某等20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人事調動等方面謀取私利,直接或間接收受上述人員財物共計2037.623437萬元。其中,既遂1345.591837萬元,未遂692.0316萬元。
李健還被指控,身為政法系統官員,執法犯法,多次插手干預下屬單位工程項目招標,為多名下屬職務提拔、調整提供幫助,同時為掩飾犯罪,夥同特定關係人及行賄人偽造、銷毀證據,對抗調查等。
李健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現年57歲的李健,廣西荔浦人,歷任中共廣西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副處長、法制處副處長、法學教育處處長、律師管理處(行政審批處)處長兼廣西律師協會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廣西監獄管理局政治委員、黨委副書記,廣西司法廳黨委委員、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
今天8月31日,李健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雙開通報指,李健知法違法、執法犯法,貪慾膨脹,利慾熏心,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與他人串供,偽造、銷毀,處心積慮對抗審查;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調動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送給的錢款;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健落馬之前,廣西監獄管理局已有多名官員被判刑,包括廣西監獄管理局前黨委書記、政委鐘世範,廣西監獄管理局前副局長曾愛東,廣西監獄管理局前局長、司法廳副廳長梁振林,分別被判刑12年、7年、11年。
另外,廣西柳州監獄黨委前副書記張輝昌、廣西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前處長黃斌鋒、廣西女子監獄退休幹部廖勝金、廣西鹿州監獄前監獄長楊雪生、廣西中渡監獄前監獄長李桂華等也都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