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僕街喜大普奔 毒婦害港報應不爽(圖)

作者:顏純鉤 發表:2021-10-2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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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
10月18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周18日晚在禮賓府跌倒,右手手肘輕微骨折。(圖片來源:林鄭臉書)

【看中國2021年10月20日訊】林鄭在禮賓府僕襯,跌斷手肘,消息傳來,滿街都是叫好聲。大陸網民形容這種萬民歡慶的情形,有一個新詞叫「喜大普奔」,意思是喜聞樂見、大快人心、普天同慶、奔走相告。

昨天一早,就有朋友告知消息,不過加了一句:點解唔系後腦著落地全身癱瘓?

我不諱言自己也是偷笑,不過一時還沒想清楚,對於他人落難幸災樂禍,是不是一種正常應有的表現。

稍後有朋友又寫簡訊來報喜,他的說法讓我顧慮全消,他說:「如果一個人僕街,有一個人恥笑佢,咁叫做黑心。如果一個人僕街,惹來全城人稱慶,呢啲叫‘基於正義的幸災樂禍’。英文加德文叫做justice-based schadenfreude,系維持公民社會道德的正義力量。」

這就把道理說得很透徹了:一個毒婦民賊,眾人恨之入骨,這是她應份得到的報應,天理人倫如此,與黑不黑心無關。

再想到平日,每次見到林鄭在鏡頭前出現,滿臉橫肉,一對三角眼,嘴臉之無恥令人想罵粗口,早前寫文章,已用過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的「惡毒」文字,如今她斷了手肘而已,稍微開心一點,也不犯法,因此就釋然了。

香港歷史上,要數第一千古罪人,除林鄭之外,我想不到第二個。梁振英夠無恥,不過比起對香港的戕害,梁還要退避三舍。梁任上幹了不少壞事,不過論徹底摧毀舊香港的體制,論對香港人傷害之深,梁還沒有林鄭的罪孽深重。

林鄭對香港的傷害,是一條送中條例出賣了香港人的根本利益,其後死不悔改,變本加厲,釀成反送中運動。她驅使三萬黑警鎮壓香港人的反抗,打死打傷了無數市民,抓捕了數以千計的無辜抗爭者,之後又秉承中共意旨,引入國安法,強加罪名判入黑牢,更配合中共修改選舉法,全面顛覆一國兩制的民主承諾。

林鄭對香港的傷害,是徹底推翻了英國政府百年來建立的體制,把一個法治社會推回去人治社會。香港人百年來享有的自由和基本權利都被剝奪殆盡,政府服務市民的角色,翻轉成壓迫人民的獨裁巨靈。

以她身上揹負的血債,林鄭死一百次都不足惜。她一手摧毀了多少大好青年的一生前程,一手撕裂了多少大好家庭的幸福?多少人從此活在恐懼中,多少人喪失了求學就職的大好機會?她將個人的權勢私慾,建築在香港數百萬人民的痛苦之上。

人貴有愛憎分明之心,世道傾覆、正邪交戰之際,更容不得苟且假慈悲。這麼一個毒婦民賊,壞事幹盡,對香港人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她稍微傷了一下手肘,如果我們連開心一下都要有罪惡感,那天理何在?人倫何從說起?

當年四人幫被擒,中共秘而不宣,但小道消息早就傳遍全國,中國人用吃螃蟹的暗喻來表達「一天光晒」的吹呼:四只螃蟹被草繩困綁,三公一母,齊齊擺在盤上,煮得紅彤彤。人民疾惡如仇,壞人伏法,也就是好人翻身,天理如此,人心如此,善惡自有分際。

當年特區第一屆政府,中共找梁愛詩任律政司,梁就任前去請教法律界前輩,對方告訴她,很簡單,發覺不對路辭職可也。就是說,能做就做下去,不能做就走人,不必同流合污也。

曾任特區政務司長的陳方安生,就因為「頂唔順」中共而辭職走人,林鄭大凡有一點良知,有一點愛惜香港,與香港人同甘共苦的用心,就不必逢君之惡,她可以挂冠求去,保全自己的清譽。現在她稍一跌傷,幾乎港九新界都有鞭炮聲,那也是咎由自取,天理昭昭,報應不爽。

跌斷手是小事,林鄭的報應豈只如此?世道在變,我們且放長雙眼看下去。

(文章由作者授權轉載自顏純鉤facebook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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