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臺《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圖片來源: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4月24日訊】港臺《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在採訪過程中查車牌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昨日被裁定罪成、罰款6,000元,成為第一個查冊有罪的記者。裁判官強調蔡玉玲查冊的動機並不重要,變相呼應林鄭月娥所謂不知道為什麼記者要有特權。當記者的查冊等採訪行為是基於公眾利益時,不是記者要有特權,而是傳媒在行使監察權、履行監察責任,如果因此被檢控、被定罪,何異於裁定傳媒監察有罪?這堵塞的不是市民私隱暴露的漏洞,而是公眾的知情權。
採訪如有罪監察是死罪
林鄭政府檢控蔡玉玲的動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一,針對蔡玉玲製作的《7.21誰主真相》節目,針對7.21事件真相。7.21事件是反送中運動中一個民意轉折點,一如監警會報告所指,它「成為日後示威活動強大且持久的推動力」,政務司長張建宗一度承認警方處理事件與市民期望有落差,政府願道歉,但政府後來極力否認警黑勾結的指摘,甚至把受害者由原告變被告。剛獲金堯如新聞自由獎的《7.21誰主真相》,是傳媒探究真相的表表者,自然成為林鄭政府必拔之而後快的眼中釘。
其二,針對《鏗鏘集》等港臺節目,針對港臺。檢控蔡玉玲,是對《鏗鏘集》等不時發出異議聲音的港臺人員的威嚇。但這種威嚇即使有效也會延後,因此,林鄭政府派出李百全接管港臺,直接、粗暴地抽起《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節目的播出,更不容蔡玉玲、利君雅等在港臺有立足之地。
其三,針對新聞採訪工具,針對新聞自由、公眾監察。查冊是傳媒和其他機構展開調查的一個重要途徑,在揭發官員僭建、選舉舞弊、套丁案等事件的建樹,眾所周知。如果說,查冊成為林鄭月娥所指稱的「武器化」,也是篤爆官僚腐敗、瀆職的武器。一如記協聲明所指,法院對蔡玉玲的罰款,是對所有記者的罰款,港府客觀上是協助有權有勢者掩蓋事實。
蔡玉玲說,不能認同法庭將記者過往用作調查真相的工具定為「有罪」,堅信「查冊無罪」、「新聞自由無罪」。這是有良心的香港新聞工作者的共同心聲。新聞採訪如有罪,傳媒監察豈不是死罪?中共、港共打著以法治港的幌子,透過種種立法、司法手段,試圖讓香港記者自行噤聲、讓敢言媒體自行執笠,豈能如願?
自由越奢侈追求越堅定
更令人心寒的是,今日香港,不只是新聞自由受到侵犯,言論自由、學術自由、集會遊行權、自主的參選權和投票權等都受到侵犯。自由與法治,都是港人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支柱。它們滲透在港人的日常生活,讓港人習以為常。但是,自由在香港正從「日用品」變成「奢侈品」,市民為獲得自由,要付出的代價越來越大。
中港兩地的差異,既在於制度,也在於市民的價值觀,包括對自由的感受。多數中國人對品牌化妝品、服裝、珠寶等物質奢侈品趨之若鶩,但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等精神奢侈品反而冷漠以對,與港人相反。曾有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的畢業典禮致辭時讚揚美國清新的空氣和自由的風氣,結果被中國網民攻擊為「唱衰中國」、「賣國求榮」。中共在國內剝奪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等公民權利時所遇到的阻力甚微,既有專制制度的淫威,也有市民勿談國是的傳統。然而,曾經滄海難為水,自由越成為香港的奢侈品,市民的追求只會越堅定。
(文章由作者授權《看中國》轉載自《蘋果日報》。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