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反右運動有一批人由右派升級為「現行反革命」被發配到邊疆勞改,刑滿後也加入「二勞改」的隊伍。(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二勞改」這一名稱的由來
「二勞改」問題的源頭實際上是出於毛澤東的屯邊政策。上世紀1951年的鎮反和1955年的肅反運動以及1958年的第二次肅反,除了被殺的以外,沒有被殺的都被判了重刑,發配到黑龍江、內蒙、新疆、青海、雲南等邊疆地區,利用這些無償的勞動力去開荒種地。這些人刑滿後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不准回家,強迫留場就業,這就是最早的一批「二勞改」。1955年後,刑事犯逐漸多起來,也採取同樣的辦法,因此「二勞改」中又多了不少刑事犯刑滿就業的人員。1957年反右運動有相當一批像我這樣的由右派升級為「現行反革命」的大學生和知識份子被發配到邊疆勞改,刑滿後也加入到「二勞改」的隊伍。
我最早聽到「二勞改」這個名詞是1969年從下放青年那裡聽到的。那時我還在黑龍江北安縣長水河農場三分場勞改。這時從上海來了一批下放青年,他們對黑龍江地區天寒地凍的環境,勞動強度太重以及幹部們對他們的粗暴管理不滿,常常牢騷滿腹。有一天黃豆脫穀,犯人打夜班,他們打白班,在交接班時,一位年齡稍大一點的青年對我說:「你們是大勞改,就業人員是二勞改,我們成了三勞改了!」至於「二勞改」的命運和遭遇就是下面我所親眼所見親身體會到的。
一九七二年九月十六日下午,我最後一次邁出了勞改隊的大門,沒有喜悅,也沒有悲傷,孤獨的一個人,背著一個破行李卷,帶著滿腹的狐疑去了烏蘭農場四中隊——勞改釋放人員就業單位報到,從此開始了「二勞改」的生涯。
我步行走到四中隊已是下午六點多鐘,看到有些就業人員正拿著飯盆去食堂打飯,我問一個就業人員,隊部在哪裡?他向我指了指,我就逕直向隊部走去。敲了敲門,裡面有人喊:「進來!」我就進去了。一個大約三十歲不到的幹部(後來知道他就是主管就業人員思想改造工作的陳幹事。此人原是一名會計,「文革」中靠造反爬上去的,幹部的級別雖然不高,目前卻是一個說一不二的大紅人),他看我仍然穿著一身勞改服,背著一個破行李卷,就問我:「你是不是剛釋放出來報到的?」我說:「是!」同時把介紹信遞過去,他看了一眼,馬上說:「你進隊部門怎麼不喊『報告』呢?今後進隊部辦公室必須首先喊『報告』,跟幹部講話也必須離三米遠首先喊『報告』,記住了沒有?」我答應:「記住了!」但心裡卻想,這不跟當犯人一樣嗎?接著他又對我身上進行了檢查,並命令我打開行李,對行李也進行了檢查,比檢查一個犯人還仔細,最後對我說:「今天你雖然釋放出來了,但別忘了你還有五年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時間,你頭上還有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今後你要繼續認罪服法,加強思想改造!」然後他就領我到了三組,並對三組的大組長潘玉林說:「他是剛放出來的,還有五年剝奪政治權利的時間,戴反革命分子帽子,你們大家今後要好好監督他、幫助他。」
潘玉林叫我靠牆第二個鋪位挨著學習組長高太沖放下行李,可我到現在還沒有吃晚飯呢,這位陳幹事連問也沒有問過我。學習組長高太沖人還不錯,問我吃飯了沒有?身上有沒有錢?我說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他便主動借給了我幾元錢的飯票,我拿著從勞改隊帶出來的一個破飯盆子去食堂打飯。可開飯時間早已過了,伙房賣飯的人給了我兩個涼窩窩頭和半盆涼白菜湯,我端回去狼吞虎嚥地吃了,這就是我勞改釋放後的第一天的生活。
在烏蘭農場四中隊勞改釋放的就業人員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一些年老的「歷反」,以南方人為主,有江蘇的、浙江的、福建的、江西的、廣東的等,北方人很少,少數黑龍江省和內蒙人,多半是一些年輕的刑事犯刑滿就業的。這些南方各省刑滿釋放的就業人員,大約有三分之一都帶家屬,算是在這裡安家落戶了。就業人員的「雅號」叫「二勞改」,她們自然就是「二勞改」家屬了,至於他們的子女,用當時官方的話來講,是屬於「可教育好的子女」之類,說白了,就是「反革命狗崽子」。
四中隊規模不大,大約有二百人左右,種著兩千多畝水田,像勞改隊一樣,全部是原始勞動。就業人員的編制、組織管理跟勞改隊無任何差別,分中隊、小隊、班組。白天出工勞動,晚上回來吃過晚飯後,由大組長、學習組長領著大家盤腿坐在炕上學習報紙、開批鬥會等。
我所在的三組共有就業人員二十人左右,住的房子跟勞改隊也差不多。大組長潘玉林是浙江藍溪縣人,原是國民黨的一個兵痞,大字不識幾個,是個沒有頭腦的傢伙,他的地位和作用如同監獄、勞改隊的牢頭,是專門由政府挑選出來幫著幹部對就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打手。學習組長有兩個,一個叫陳錦仕,廣東省人,原來在國民黨縣政府裡當過文書;另一個叫高太沖,浙江溫州人,原是國民黨軍隊裡的一名副官,軍銜還是少校。因為他們兩個都有點文化,所以叫他們倆當學習組長,負責讀報、開批鬥會時作記錄等等。不過這兩個人還都不錯,大概是有點文化的人彼此之間還有點同情心吧,他們二人對我這個「右派反革命分子」大學生,一直很尊重,特別是高太沖。他們二人都不帶家屬。高太沖還有個女兒叫高文雅,「文革」開始時是高三的學生,1968年下放到黑龍江省伊春地區兵團,因為她老子是反革命,她當然屬於「可教育好的子女」之列。因為在長水河農場三分場時,我曾經跟下放青年打過一年多的交道,因此他常常向我打聽下放青年的勞動、生活情況,而且還拿出過他女兒的照片給我看過,看來父女情深。其他的就業人員多半是原來國民黨時期的保、甲長之類的下層人員,大都沒有什麼文化,經過多年勞改和「二勞改」生活的改造,他們除了知道幹活、吃飯以外,幾乎都成了「木頭人」。
這個隊的管理人員共有五人,指導員姓張,管教幹事即我前面寫的陳幹事,另外還有兩個管生產的隊長,一個姓朱,湖南人,另一個姓孫。還有一個會計,也是幹部。朱隊長人還不錯,不輕易對就業人員發火,其餘四人都是東北人。那位孫隊長個子不高,講起話來滿口髒話,雞巴、巴子不離口,喜歡講一些下流的歇後語,跟就業人員講話,張口就是「二勞改,二勞改」的叫,什麼也不忌諱。不過他不大注意就業人員的思想言行,只要哪個就業人員能幹活,能超額完成任務,他就認為是好樣的,可他表揚起人來也是滿嘴髒話。姓張的指導員平時還可以,也不輕易打罵就業人員,但此人有點喜怒無常,而且貪心比較大。就業人員被批准回家探親,每次他都讓回來時給他帶東西,像有些邊疆買不到的日用品,讓回家探親的就業人員回來時給他帶,可他從來不給錢。他跟陳幹事似乎有矛盾。陳幹事這傢伙是造反派出身的大紅人,主管思想教育,「原則性」很強,始終視我這樣的「右派現行反革命」出身的就業人員為眼中釘,三天兩頭找我的麻煩。
就業人員與犯人有什麼不同呢?歸納起來大約有這麼幾點:
第一,就業人員每月有三十二元的生活費(不叫工資,因為只有工人和幹部才有工資,勞改就業人員大都帶著五類分子的帽子,當然不是作為「領導階級」的工人和幹部)。個別就業時間比較長,能幹活的,也有每月拿到三十六元的,不過這樣的就業人員為數極少,多半都是就業人員中的「大組長」之類的人物。
第二,因為有了收入,吃飯要自己掏錢買飯票,不像勞改隊那樣吃「皇糧」。
第三,每到大禮拜(一般是兩個禮拜休息一天,叫大禮拜,春播、秋收大忙季節沒有大禮拜),就業人員可以自己到總場的商店裡去買點東西,但不許一個人單獨出門,必須兩個人以上才能出去,而且要向隊部請假,要準時回來銷假。像我這樣剛刑滿釋放出來的就業人員,出門必須由大組長和學習組長之類的人陪著,對於「表現不好」或犯了錯誤的就業人員,不許隨便出門。
第四,不帶家屬的就業人員,如果老家還有父母、妻子等直系親屬,按規定每兩年可以享受一次探親假,但真正能享受到這個權利的只有那些就業人員中的「積極份子」和回來後能給幹部帶來禮物的人,一般就業人員很難享受到這個權利。
第五,出工幹活時只有幹部帶工,沒有解放軍看押,這似乎比犯人「自由」了些,但勞動時間一般比犯人還要長,因為犯人出工幹活有解放軍看押,收工晚了,特別是冬天,白天短,收工晚了看押的解放軍不讓。就業人員不受此限制,春播大忙時,趕上月亮天,有時勞動到半夜。
「二勞改」的命運
到四中隊後不久,正好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華,中日建立邦交關係,全國上下都在學習「偉大領袖的這一偉大戰略部署」,監獄、勞改隊自然也不例外。在小組學習討論發言時,有個叫王其本的老就業人員問了一句:「田中角榮來我國訪問帶不帶糧票?日本的糧票在中國能用嗎?」這一問不要緊,說他是「惡毒攻擊社會主義的糧食政策」、「破壞偉大領袖的偉大戰略部署」,於是綁起來一連開了他三晚上的批鬥會,差點把這個老傢伙整死。
他問的問題的確有點令人好笑,但完全是出於無知。王其本是江西人,六十多歲,當過偽保長,念過兩年私塾,因「歷反」罪,在1951年「鎮反」時被判刑十年,刑滿後一直在烏蘭農場就業,戴反革命分子帽子。此人的形象活像一個木乃伊,他對政治形勢半點也不懂,對國際關係常識更是一竅不通。「文革」及其以前,我國買什麼東西都要憑票,買糧要糧票,買布、買衣服要布票,買油要油票,買菜要菜票等等。那時出差辦事的人,如果身上沒有糧票,只有錢,飯店也不賣給你飯吃。因此王其本他老先生就認為既然人人出門都要帶糧票,那麼日本人到中國來也應該帶糧票,因此就貿然問了這麼一句,差一點被整死,連老命搭上。
第二件事就是有個叫陸山的老人,在院子裡大罵日本鬼子,被綁起來,嘴裡塞上臭襪子,吊在樹上,最後關進了小號。
第三件事就是有一個叫張舉元的老就業人員,六十多歲了,江蘇贛榆縣人,解放前在偽縣政府裡幹過幾天文差事,並無什麼具體的罪行,「肅反」時被判刑十年,人很和善,象棋下的很好,休息時我常找他下下棋。就業十多年,他省吃簡用攢下了五百多元錢,想請假回家看看,他家中還有老伴和一子一女。人老了總愛思念孩子,陳幹事開恩批了他的假。可是回到家裡他老伴和兩個孩子都不認他,因為怕受牽連,早就跟他劃清了界線,妻子不認他這個反革命丈夫,孩子不認他這個反革命爸爸,連他這五百元錢也沒敢要他的。他傷心極了,找個小旅店住了一晚上,回到農場的當天夜裡就跑到馬號裡吊死了,兜裡還揣著那五百元錢。他死後錢當然是充公了。這件事對我的思想震動很大。解放後歷年來的政治運動,特別是使人變得發瘋的十年「文革」,把人們的靈魂完全扭曲了,人性泯滅了。屢次的政治運動造成了多少個家庭破碎,多少個屈死的冤魂,有冤無處伸。特別在「文革」期間,一家幾口人屬於幾個不同的「造反派」,連吃飯、睡覺時都打「派仗」,使得夫妻反目、父子成仇。人啊人!你們的人性哪裡去了?難道人們都瘋了嗎?怎麼八億中國人都變成瘋子呢?我實在不理解。中國人的命運可悲啊!張舉元的死使我聯想到,幸虧我已經沒有了父母妻子,如果我也有父母妻子,他們又會怎麼對待我呢?我不敢繼續往下想了。
第四件事就是1973年拔草時,有個叫范汝愚的剛剛釋放出來不久的就業人員,三十多歲,哈爾濱市人,精神多少有點毛病,因為跟幹部頂撞被吊了半宿,第二天他就喝拌稻種的農藥自殺了。有人看到他躺在炕上吐白沫,報告了陳幹事。陳幹事命令兩個就業人員把他拖到院子裡,醫務室就在大院裡,離就業人員的宿舍不到五十米遠,要搶救的話,完全可以救過來。可是陳幹事命令一個就業人員到廁所裡用糞杓子舀了一杓子大糞湯子,撬開他的嘴巴往裡灌,好讓他吐,人沒有救過來,死了,蛆蟲、還在他臉上爬。我看到後身上直起雞皮疙瘩,心揪的難受。這就是我刑滿釋放,重獲「自由」後不到一年親眼目睹的幾件事,這就是在那個年代,刑滿釋放後留場就業的「二勞改」的命運!簡直連一條狗、一隻雞都不如!
就業人員李子昭(廣東人,大學文化,罪名是歷反,六十多歲,任就業人員統計)發明了一種插秧機,名字雖然叫機器,實際上沒有任何動力,全靠人拉,很笨重。由於四中隊的就業人員大都是一些六十來歲的老人,拉插秧機太吃力,於是決定讓我拉,因為我那時才三十七、八歲,是個壯勞力。但我拒絕,寧願彎腰手工插秧。為什麼呢?因為這臺插秧機除了笨重,拉起來太吃力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它下秧不均勻,老有斷壠的現象,我怕管教幹部找我的麻煩。要知道,一旦出現比較嚴重的缺行斷壠的現象,他們就不說是機器的問題,會說你是故意破壞生產。十五年的勞改歲月,我雖然多次犯「錯誤」,被戴上刑具關小號,受刑罰,但這些所謂的「錯誤」都是不認罪、頂撞幹部和言論問題。對不認罪和頂撞幹部我能替自己辯解,而且我沒有理由也不會頂撞他;對於言論問題,譬如說因為議論林彪差點被槍斃,但因為沒有人證、物證,我可以咬牙不承認,他們要想硬給我定罪恐怕也很困難。但在生產勞動中可不一樣,一旦認定你是破壞生產,因為有了物證,你有八張嘴恐怕也無法為自己辯解。管教幹部平時老死死的盯著我,因此不管怎麼說,我就是不拉那個該死的插秧機。
那一天是張指導員帶工,他火了,掄起一把水平地用的二齒子就給了我一下,差點把我的左胳膊打斷,這一下把我的左胳膊靠肩膀的地方打的全紫了,腫起來個大包,幸虧我穿著棉襖,不然的話,胳膊非斷不可。這下不能幹活了,他命令大組長潘玉林把我綁起來送回去。說來湊巧,走進隊部恰好遇到總場的管教科洪科長,他問是怎麼回事?我把情況向洪科長匯報了。他叫潘玉林先把繩子給我解開,我脫下一隻袖子給洪科長看,他看了以後沒說什麼,叫潘玉林領我到醫務室去用碘酒擦了擦,回到隊部他批評我說:「有問題可以向幹部說清楚嘛,不應該不聽指揮。」
按規定幹部是不允許打人的,他可以給你戴刑具,也可以把你綁起來,吊起來,這些都是「法律」所允許的。他如果想收拾你,往往是讓其他的「二勞改」動手,幹部們一般不親自動手,如果他要親自動手收拾你,一般都是把你叫到隊部或把你弄到一間空屋子裡去,這樣不管怎麼收拾你都沒有人看見,因此你想告也告不贏。這一次張指導員當著那麼多就業人員用二齒子打人,影響是很壞的。平時陳幹事就與他有矛盾,借這件事可能向洪科長告了他的狀,過了不久,張就被調走了。而我在七月份也被調去了半拉山。從以上我所親眼所見,親身遭遇就可知當年的「二勞改」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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