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於「90後女輔警與9名中共官員發生不當關係」的消息引爆輿論。示意圖。(圖片來源:MARK RALSTON/AFP/GettyImages)
【看中國2021年3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江蘇90後女輔警許艷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關係敲詐,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其500萬元人民幣。該案件近來在民間引起不小轟動,日前女輔警父親爆料,他女兒並非敲詐,是那些公職人員「欺負」、「玩弄」其女。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許艷父親以打零工維生,每天收入約180元人民幣,許艷母親患有心臟病,每月醫藥費700元,女兒以前的學費是借款,如今女兒成為階下囚,被法院判處13年有期徒刑、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許父坦言「心裡不平衡」。
許艷父親指出,許艷於1994年出生,之前在山東一家衛校上學,2014年畢業後,先後在連雲港市灌雲縣、新浦區等地的醫院上班。 2018年春天,他在浙江打工時接到女兒電話,女兒告訴他「我現在『高昇』了」。許父問她怎麼回事,她說她到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了,做了輔警。
許父表示平時沒見許艷花錢大手大腳,他們老倆口也沒有用過她的錢。許艷在灌雲縣城有一套房產,買房時,他們夫妻給了許艷26、27萬元,其中6、7萬是他們向親友借的。直到現在,他們還在還債。
許父說,案發之前,他並不清楚女兒的私人生活狀態,「如果知道,肯定阻止她。」案件曝光後,許艷母親才回想起2019年3月曾接到時任海州分局副局長的劉姓男子電話,當時劉男是用許艷手機撥打,許母回憶說「(他)說我女兒懷孕了,他之前承諾會和他老婆離婚、和我女兒結婚」。
「但他說話不算數,耍我女兒。」提及女兒的遭遇,許父認為其女並非敲詐,他質疑道, 「他們給我女兒的錢,是自願給的,怎麼能說是敲詐呢?如果說我女兒敲詐,為什麼他們當時不報警?他們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兒沒有從他們口袋裡掏錢、搶錢。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欺負我女兒、玩弄我女兒,犯錯誤的是他們。」
許父還提到,女兒在法院庭審時,所有家屬都沒有去,「一審辯護律師說,不讓我們去。我問律師理由,律師告訴我們,他問過我女兒,女兒說不想見我們,等以後去監獄看看就行。」
在女兒入獄後,許家有繼續上訴,但現在不知道案件進展如何。許父表示,「希望相關部門公平處理」,「我們現在沒有臉見人了,這是很丟人的事情。周圍的村民都知道這個事情,但他們當面不會和我們談。我們心理壓力很大。」
根據灌南縣檢察院的指控,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許某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關係,後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先後向這些公職人員索要372.6萬元。涉案男性包括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寇某、南崗派出所所長孫某、侍衛莊派出所所長朱某等公職人員。
2019年5月29日,許某因涉嫌受賄,被灌南縣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是許某一案中最後一名被害人。另一份判決書顯示,許某被立案調查前10天,即2019年5月19日,劉某兵被灌南縣監察委員會留置。2020年1月17日,劉某兵被法院認定受賄74.6萬元,獲刑2年半,並處罰金20萬元。
法院對於許艷的這一判處在民間引發不小爭議。就此,灌雲縣官方3月12日緊急作出回應,指灌雲縣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許某在法定上訴期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階段,一審判決書未生效,根據相關規定,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前不應在互聯網公佈,故予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