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一名男子在上海網吧上網看新聞、聊天。(圖片來源: Lucas Schifres/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2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中共中央網信辦近日發布通知,將「重點整治」自媒體,要求自媒體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須先取得《許可證》,並不得發布或建議不要發布時政類新聞。
限制自媒體發布政軍經信息
中共中央網信辦1月31日在網站發布通知,宣布將「重點整治」自媒體、熱搜熱榜、PUSH彈窗、短視頻平台。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網信辦主任莊榮文也表示,「加強網絡傳播秩序管理」是貫徹中共中央的指示,要把「自媒體」的規範管理作為突出任務,確保規範管理全覆蓋、無死角。
上週三,包括自媒體「傳媒茶話會」、網易號「天馬行文」等都援引網上截圖稱,近日微信公眾號、搜狐號、百家號等平台相繼發布通知,要求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的帳號,不得發布或建議不要發布時政類新聞。
根據通知截圖原文顯示,「公眾帳號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等相關媒體資質」。通知還指,「如你的帳號不具備有關資質,建議不要採編發布、評論解讀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領域及重大突發事件等相關信息內容,避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平台運營規範,對後續創作發布造成不便」。
盤點網絡新聞監管過程
2005年,中國首次推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其監管範圍主要是傳統的新聞類門戶網站。
但3年後的2017年5月,網信辦發布修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首次明確規定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用程式、論壇、網誌、微博、微信公眾號、即時通訊工具、網絡直播等新媒體,也必須先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該規定作出定義指,「新聞信息」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導、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導、評論」;「新聞信息服務」包括「採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及傳播平台服務」。
此外,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還發布了《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提出要加強對網絡輿情的管理,其中包括「對所有從事新聞信息服務、具有媒體屬性和輿論動員功能的網絡傳播平台進行管理」。
同年11月,網信辦再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要求直播服務提供者和發布者必須同時取得相關資質才能發布新聞信息,並對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
社會不公事件恐難公開
浙江外國語大學教授馬曉霖1月30日在微博發文稱,當天中午接到新浪微博客服電話通知,今後個人微博不能再發政治、軍事、經濟等原創內容。他感慨表示,作為國際問題研究者和專欄作家,今後只能走吃喝玩樂的路線了。
公開資料顯示,馬曉霖曾在新華社工作17年,相繼任國際新聞編輯、主任編輯;科威特分社記者;加沙分社創始人、首席記者;新華社《國際觀察與評論》編輯室首任主任;新華社「伊拉克戰爭報導領導小組」專家成員;《環球》雜誌社總編輯等。 2005年辭職進入互聯網,創建博聯社。他新浪微博關注者超過200萬。
山西太原學者方亮也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我們看到各個領域的管理,包括網絡的管理,都是朝著這種剝奪民眾的權利,更多的賦予官方控制民眾的權利而來。」以後類似像河南濟源市委書記打市政府秘書長事件,很難再公諸於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