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來,鬼神都聽命於印,而符咒是法官掌握的。真人就如同長官,法官就是真人下屬小吏。(繪圖:志清/看中國)
葉旅亭御史的住宅,忽然有狐魅作怪,大白天的和人對話,叫葉御史搬走,把這房子讓出來給它。每天裡不斷地胡鬧,大白天的人們看見杯子盤子自己在空中飛旋,桌子和床自行移動。
葉御史被攪擾的無可奈何。把這事告訴了張真人,張真人就委託給法官辦理。(這個法官可不是我們日常說的那個法院的執法官。)這個法官是他們這些做道場驅邪的人。
這個法官先寫了一道符,這符還沒貼好呢,就被撕裂了。又寫牒文告到城隍,也沒有效驗。
法官說:「這肯定是天狐,非上奏章不可。」
於是設七天道場,這個道場做到第三天時,那個狐怪還是謾罵不休,到了第四天才開始說好話求和。葉御史不想與狐怪結仇,請張真人作罷,算了吧。放這個狐狸一把。
張真人說:「奏章已經拜送上界,是追不回來了。」
就這樣到了第七天,忽然聽到格鬥聲,門窗都被打破掉落下來。一直到黃昏,格鬥之聲還沒平息。
法官又作檄文,請其他神靈助戰,才把狐怪擒住,用一個大肚子小口頸的瓶子裝起來,埋在廣渠門外。
我曾問過張真人怎麼能夠驅役鬼神的。
他說:「我也不知道其中的所以然,只是依法施行而已。一般說來,鬼神都聽命於印,而符咒是法官掌握的。真人就如同長官,法官就是真人下屬小吏。沒有法官,真人就不能使用符咒,沒有真人的印,符咒就不靈驗。符咒有的靈驗,有的不靈驗,這就如官府中的行文奏章,有的批准,有得被駁回,不是個個都被批准,所以也就不可能都那麼有靈驗。」這話很有些道理。
我又問張真人,如果在空房子裡或深山之中,突然遇到狐精鬼怪,你能制伏它們嗎?
他說:「譬如大官從這裡經過,強盜自然都避開了。假若有些無知的猖狂者,突然冒犯了大官,大官雖說掌有兵權,但一時不可能將大兵調來,對此強寇,一時也無可奈何。」這話也很實在。
有道之士說,世上這些貼符唸咒驅魔逐鬼的,並不是修煉人,他們只不過是學了一些符咒之類的,就好像技術的承傳,這些人並沒有真正的神通法術。所以他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且也不是總能靈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