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祭絕殺器,收繳支付寶微信1.8萬億備付金。(圖片來源:HECTOR RETAMAL/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1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丁曉雨綜合報導)經過前期的各種動作,日前,當局再對網際網路金融祭出絕殺器。中國央行1月22日出臺法規,稱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從3月起對非銀支付領域進行嚴格監管,規範市場,「收繳」支付寶、微信1.8萬億備付金,集中交存至人民銀行或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
據《中國基金報》報導,1月22日晚間,中國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簡稱《辦法》),明確規定非銀支付領域備付金全額集中交存至人民銀行或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客戶備付金的劃轉應當通過符合規定的清算機構辦理。
《辦法》規定了備付金出金、入金以及自有資金劃轉的範圍和方式,明確了支付機構間開展合規合作產生的備付金劃轉應當通過符合規定的清算機構辦理。
新規專門增加了備付金違規行為處罰條款,明確支付機構挪用、佔用、借用客戶備付金將受處罰。
何為客戶備付金?《辦法》給出了定義:
客戶備付金,是指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也就是說,消費者在購物網站要進行網路支付,只要是未付出給賣家的錢款,沉澱在第三方支付機構替客戶存管的錢,都是客戶備付金。
同時,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是指非銀行支付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專門存放客戶備付金的賬戶。
《辦法》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接收的客戶備付金應當直接全額交存至中國人民銀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
非銀行支付機構因發行預付卡或者為預付卡充值所直接接收的客戶備付金應當通過預付卡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統一跤存至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
而此前的1月20日,央行還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簡稱《條例》),防範支付領域金融風險。《條例》將支付業務新劃分為儲值賬戶運營業務和支付交易處理業務兩類,要求非銀支付機構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同時還提出了支付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的正面、負面清單,明確支付機構退出情形,加大對支付機構違規行為和違規人員的處罰力度。
其實,早在2019年1月,中國國務院關於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中,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已全部集中存管。
根據央行去年公布的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數據,截至2020年1月末,非金融機構存款達17832.85億元,較2019年12月增加2540.81億元,環比增長16%,創下備付金100%集中繳存以來的最高記錄。
網友評論道,這無非是把油水從這拿到那而已。銀行再把大量的錢貸給房地產公司,炒高房價,誰來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