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換屆 香港面對怎樣的未來?(圖)


大律師公會換屆,67歲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曾經兩度連任公會主席,據公會憲章規定須在今年卸任。香港的司法制度在國安法下將何去何從呢?資料照。
大律師公會換屆,67歲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曾經兩度連任公會主席,據公會憲章規定須在今年卸任。香港的司法制度在國安法下將何去何從呢?資料照。(圖片來源:周秀文/看中國)

【看中國2021年1月21日訊】香港大律師公會今天換屆,67歲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曾經兩度連任公會主席,據公會憲章規定須在今年卸任。資深大律師葉巧琦、沈士文於三年前披掛上陣、與戴啟思擊敗林定國名單,現為副主席的葉巧琦這次尋求連任,現為執委的沈士文則是參選副主席。在他們看來,香港的司法制度在國安法下將何去何從呢?

據《立場新聞》報導,三年前,「戴啟思名單」在關注一地兩檢、國歌法;如今,於2019跟2020年,香港跌入大風浪,大律師公會所發聲明的數量,為過往十年之冠。在16年前戴啟思同樣做過公會主席,那段任期的最後兩年,即2006到2007年,公會沒發過任何聲明。「真是鮮明對比。」

戴啟思感嘆從前大陸當局對香港的「侵蝕」沒那麼明顯。1984年從英國赴港,半生關注人權議題,港區國安法成為他任內最後、也是最大的一場挑戰。

與戴啟思不同,葉巧琦是土生土長香港人,1980年代從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於1989年開始執業,專攻家事法。於2019年,反送中運動爆發,鮮少公開發表意見的她開始受訪,就獨立調查、特赦示威者等議題發聲。從去年國安法起,她馬不停蹄,多番公開表達憂慮。

沈士文也關注法治精神在香港受到的衝擊。1990年代,他就開始為社運抗爭者做辯護律師,8964後,他曾加入一個智庫組織,而司徒華、李柱銘是成員之一。他後來成為民主黨的創黨黨員,現在身兼天主教正委會的法律顧問。和葉巧琦一樣,在反送中運動、國安法議題,他一直不吝向公眾表達自己的看法。

當法庭如餅被切割,公眾失信心

「國安法來得毫無預警。雖然我們收到風聲,但從未有任何機會看到它的細節。」戴啟思說,他們仍在消化這部法律。

眼見國安法急速通過,沈士文回想起政府2003年推行23條立法時的社會狀況。時任保安局局長當時會諮詢大律師界別,而大律師也可參加律政處和保安局當時舉辦的諮詢會。當年社會辯論近十個月,民意逆轉,有50萬人上街,最終23條撤回。

沈士文感覺,香港從前表達民意、政府也聆聽並回應,是一種「civilized」(文明的)的文化,「有傾有講」,最重要是「講道理」。然而,今日這種文化已面目全非了。

特首林鄭月娥面對傳媒提問,顯示她並不清楚港版國安法的具體條文內容。「完全沒有諮詢、完全不接受香港人意見,甚至政府高官都不知道內容,這本身先天已經是問題。」沈士文說。在他看來,如此短時間內通過國安法,沒有必要。

「7月1日前也沒有特別大、立刻令成個國家安全有問題的情況⋯⋯如果在沒有急切性的情況下,這種方法都行得通,都是正常、合乎法治精神的話,我就會問,在2003年做的大龍鳳,為何是這樣呢?經過2019年的運動,究竟香港社會是否有如此大分別,導致有這種迫切性,然後由內地人幫香港立法?」

沈士文擔憂,「法律需要大部分人都認識和支持,才會是一個法治精神下接受的法律。」他說,「⋯⋯由內地機關、國務院做了,然後放在香港,然後就『食』咗佢。這個過程本身都不是我們認識的過程。」他認為法庭的權力在國安法下被削弱了,在某些方面變成「no role to play」。

「在好多不同層次、環節,我們以往認識的香港普通法裏執行的法庭權力,(多了)好多不同掣肘。」沈士文說,「香港法庭好似係一個餅咁,將唔細的一塊割咗出來,無能力做到任何嘢。這是一個政治問題,公眾的信心,每一次都是因為這種原因而削弱。」公眾信心大受影響,法治精神的堡壘會被動搖。

國安法框架下,法庭裏能得到公義嗎?

戴啟思說,技術上,他對香港法官用普通法解釋國安法「充滿信心(have every confidence)」,至於詮釋出來的結果,9個月內就會見真章,「到時法庭就需要在國安法下作出決定。」他又承認,「必須說我無法預計到結果。」

戴啟思表示,「我們不再有個完全獨立的司法制度(you no longer have atotally independent judiciary)」,除了因為國安法法官由特首指定之外,還因為國安法的條例是假設了反對保釋多於同意保釋(there's apresumption against bail,rather than for bail)。

葉巧琦也擔憂國安法與保釋假定的矛盾,還不僅如此,她質疑國安法第4條所說的依法保護《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規定享有的言論自由等,和國安法本身是否存在矛盾。「國安法和基本法的某些條文之間存在張力(tension),」葉巧琦說,「對於司法機構而言,未來一年將非常具挑戰性。」

沈士文則認為,「如果法律本身是把法庭的手綁住了,那它出來的結果不會是好的。法庭只會在法律的框架裏面顯示那個法律是什麼。法律如果是公義的話,成功的機會會大;如果法律不公義、大家不接受,法庭判決得到公義的機率就小。」

「這個法律,第一不是香港人做的,第二沒經過立法會、沒有辯論,所以法庭只可以單憑那些字眼,和其他有衝突的法律,比如CPO(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或者基本法,然後得到一個大家共存的演繹。這是新的,以前從來未出現過。」

健康的社會需要反對聲音

沈士文坦言,再評論國安法是與非,已非大律師公會能力所及。「我們不在位置去談論對與不對,或去做道德判斷。但官員從來都是在說,要擁護《基本法》嘛,在《基本法》框架下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講了這麼多⋯⋯所以我們很多比較rational的人,都只是說《基本法》下承諾了什麼,只是很卑微的要求⋯⋯」

「你以為大律師好『巴閉』,其實一點都唔巴閉啦,在這些問題上,我們都只能發聲,但實際上無能為力。政治問題始終要政治解決。」

「我們看見,很多時候(警察)作供的態度,也不同了⋯⋯2019年之前,證人不會這麼大膽。明知道、看到有片段顯示,自己的證供不符合現場情況,一樣繼續(說謊)。這是很奇怪的現象。」沈士文說,他無法揣測原因,「但我想知道原因,所以我們才需要去查,問警察內部,其實他們有沒有檢討制度。」

戴啟思說,「現在法律行業的士氣著實不高⋯⋯但我不認為大家都絕望了。有人會留下來,繼續為大律師公會所信奉的價值奮鬥,即捍衛法治、《基本法》、人權法,還有司法獨立。」但他不責怪選擇離開的律師。「當時勢艱難,你就會發現有好多工作需要做。」

那戴啟思自己呢?「那個⋯⋯我開始老了,你知道。我的專業生涯不久就會完結,但我不會立即消失的,」他笑道,「我星期四『甩難』後,我不會星期五就消失,我還會多待一會兒,繼續工作,我還有一些官司要打。」

戴啟思還指,「我們看到表面上的穩定,街頭恢復平靜了。⋯⋯但如果『平靜』的代價是禁止所有政治表達的形式,這只是猶如墳場裡的平靜(peace of the graveyard),不會是我們希望在社會見到的平靜。一個健康的社會,是需要政治辯論和反對聲音的。」

問沈士文,心目中有無一條不能夠逾越的底線,如果越過了,就會加入高呼「法治已死」行列,甚至不做律師了?「好難,好難架⋯⋯其實條線早已在不斷移動中,」他苦笑,打了個比喻:「去睇戲,啲戲越來越爛吖嘛,咁我咪調低個笑位。」

風高浪急,為何仍留下?「這很視乎個人選擇⋯⋯如果你personally地問我,如果你服務的對象,仍然需要你,你就有很大的原因,繼續堅持留在香港工作、發聲。」沈士文說。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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