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生案二審維持原判,但因該案沒有完成二審法定程式,江蘇高院遂遭余文生的代理律師藺其磊、盧思位控訴嚴重違法。(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20年12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被控「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日前經過江蘇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余文生的妻子許豔及該案代理律師藺其磊、盧思位均譴責官方,在沒有完成二審法定程式的情況之下,作出裁定嚴重違法。
綜合維權網與自由亞洲電台報導,26日,余文生的辯護律師收到江蘇省高級法院的二審判決書,日期為12月13日。法院表示,余文生案原審判決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的程式合法,決定維持原判監禁4年。
許豔批評法院並未按照法律程式接受辯護律師的辯詞,亦沒有開庭處理上訴;她強調,二審判決不公正、不公義。
許豔說:「二審要求有辯護律師辯護詞給當事人辯護,這是法律規定的權利,是法律程式必須遵守的問題,只有保障程式正義才能保障實體正義」,現在江蘇省高級法院等連程式都沒走完,就直接硬判。
許豔表示,曾向法院及看守所查詢,均無法得知丈夫遭關押在哪個監獄。
許豔說:「要求中國政府依法告訴我,余文生有沒有被送到監獄,送到哪個監獄。另一方面,我要求中國政府能把余文生分到北京的監獄,因為余文生是北京人,他的戶口所在地和我家人的居住地都在北京,這符合法律規定而且有利家屬探視,不要再弄到特別遠的外地,這其實是給家庭繼續製造傷害。」
擔任余文生案的代理律師藺其磊、盧思位於12月27日發布4點聲明表示:第一,江蘇高院迄今未向辯護人書面通知合議庭組成人員,迄今沒有書面提供該院審委會成員名單,已嚴重違法;第二,辯護人多次要求複製光碟,但先後遭江蘇高院以「藺其磊律師證未年檢」等為由,造成未能一次性複製完成,因此江蘇高院是在未保障辯護人閱卷權的情況下就逕自下達二審裁定已經違法;第三,辯護人就二審程式問題屢次向江蘇高院提出書面申請,但承辦人只說有指使書記員予以電話回復,江蘇高院還拒絕出具書面決定,故辯護人電話回復,待江蘇高院出具書面決定後,方提交辯護詞;第四,江蘇高院審理余文生案的二審程式嚴重違法,並將構成實質性重審理由,他們將幫助家屬及余文生本人維護其合法權利,直到他獲得自由。
針對辯護人未提交辯護詞,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幹事杜松認為,這已剝奪當事人及辯護律師的權利。
杜松說:「審判方一定要提供書面通知,有關審委會的成員名單,有什麼人討論過這個案子也是要告知的,讓被告和辯護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這也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
針對律師指責法院採取不同手段阻撓他們閱卷,杜松說:「律師應該要把所有卷宗列出的一些證據複製完,瞭解完,才能進行充分的辯護。否則法院不應進行審判,或者把案子都審完了,作出了判決,才通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