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期間,警方多次暴力拘捕並用胡椒噴霧噴射無辜市民。資料圖片。(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2月30日訊】去年聖誕節,香港各區均有反送中示威,其後爆發警民衝突,導致多人被捕。據《立場新聞》報導,在九龍灣德福廣場,一名21歲男學生被制服後,疑以肩膀掙脫警員的控制而被控一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經過審訊後,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在12月28日於觀塘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並批評作供的警員證供與現場片段不符,斥在被告沒有反抗的情況下,仍對被告噴射胡椒噴霧,並用警棍打他,欠缺合理基礎。
裁判官徐綺薇表示,控方主要依賴周邊的閉路電視片段和警員的證供提出檢控,指被告謝志恒拒捕。根據警員周展卓、小隊指揮官高級督察郭俊希,和負責拘捕的警員周暖標供稱,被告在德福廣場一期一樓一商舖外猛力掙扎,甚至在場4至5名警員都無法控制,被告一人可拖行一眾警員。
裁判官表示,現場片段中,被告搭乘扶手電梯上樓時,一名戴著頭盔的便衣警站立於電梯口邊緣,與此同時,被告後方有其他市民湧前,被告於是移向右方讓位於他人,但突被4至5名警員二話不說捉住,並拖到電梯後方,被警員揮動警棍施襲。裁判官認為,面對來勢洶洶的眾多警員,和突如其來的圍攻,被告完全沒有時間或機會作出反應,遑論解釋。
此前,三警在審訊期間皆指被告欲逃跑,但其證供被裁判官認為不可信,指三警員沒有如實道出真相,其證供亦被現場片段推翻;片段顯示被告遭眾警圍毆,高峰時多達7、8名警員,如此情況下被告並無表現出掙扎或欲逃離現場的行為,裁判官斥一眾警員在毫無合理情況下對被告使用胡椒噴霧和警棍。
裁判官續分析指,全程被告被多名警員壓倒在地,警員本身加防暴裝備,都有一定重量,被告根本無法、亦沒有能力反抗,而且被告自辯的證供合情合理,閉路電視所顯示片段也證實了被告的說法,法庭相信被告當時只是想以肩膀抹去面部的胡椒噴霧殘留物,絕非如周展卓警員所述般試圖掙脫。
被告在庭上作供指,當晚自己應警方要求,上扶手電梯離開現場,一名戴著頭盔的便衣警員站在電梯口邊緣,後方有其他市民湧前,於是向右方閃避,踏上一樓之際,兩名警員迅速衝出,前後夾擊將他撲在地上,自己一度失去平衡,在原地轉了一圈後,被迎面噴射胡椒噴霧;未幾,隱約見到約4、5名警員將自己包圍,隨即感到頭部被硬物襲擊,馬上伸手護頭,但在場警員仍未罷休,最終自己遭至少3警員壓在地上,一名警員用手壓住被告太陽穴,另兩名則以膝壓被告腰和右膝。
當時警員數度噴射胡椒噴霧,被告痛楚難耐,但無奈雙手被銬,只好用肩膊抹走臉部的胡椒噴劑,紓緩痛楚。被告重申,被捕前警員沒有發出任何口頭警告,自己在整個過程中也沒有反抗或逃走。
案件編號:KTCC10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