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中10人被起訴 家屬冀審訊公平(圖)


12港人被拘押在深圳已過百日,昨日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通報,指對其中10人,向鹽田區法院提出公訴,另2名未成年的港人,檢察院將於近日舉行不公開聽證。圖為日前有學生組織在旺角設立街站聲援12港人。(圖片來源:萊恩/看中國)
12港人被拘押在深圳已過百日,昨日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通報,指對其中10人,向鹽田區法院提出公訴,另2名未成年的港人,檢察院將於近日舉行不公開聽證。圖為日前有學生組織在旺角設立街站聲援12港人。(圖片來源:萊恩/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2月17日訊】8月末,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港人被廣州海警抓捕,扣押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昨日,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通報,指已對其中2名涉嫌觸犯「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港人鄧棨然和喬映瑜,和8名涉嫌觸犯「偷越邊境罪」的港人,向鹽田區法院提出公訴,其中2名未成年的港人黃臨福和廖子文,檢察院將於近日舉行不公開聽證。

據《蘋果日報》報導,家屬發聲明,表示12港人被秘密關押已經超過100日,思念親人心切的家屬有意到深圳旁聽審訊,但當局不公佈開庭日期,家屬擔心到大陸要接受14日隔離,未能趕得及。與此同時,當局一直聲稱被告已自行委託律師,拒絕家屬委託律師的見面請求及辯護要求,但家屬無法信任當局指定的「官派律師」。

家屬提出四點要求,一、當局向家屬提供起訴書,了解12人被控事由;二、允許家屬委託律師面見和代表12港人,並參與其辯護過程;三、法院公開審訊案件;四、提早通知家屬開審日期,允許家屬在毋須隔離14日情況下,到法庭旁聽。

被深圳當局以涉嫌偷越邊境罪起訴的8名港人為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其中李子賢的爸爸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目前進展是預料之內,指12港人案件備受全球關注,相信大陸方面也會加快行事。不過,他估計能與兒子會面的機會仍充滿不確定性,現在只能期望大陸依法行事。他促大陸當局盡快公佈審訊時間表,進行公開審訊,讓家屬到到深圳聽審。

有份協助12港人的鄒家成表示,有家屬願意盡快到深圳暫住等待消息,希望深圳當局可豁免14日的隔離檢疫,讓他們親身到法院旁聽審訊,希望當局以公平、公正的形式審訊。

鄒還表示,自深圳市監田人民檢察院發出通報後,大陸多份黨媒都大肆報道此消息,他認為有關做法只為大陸司法制度營造公平公正的假象,以掩飾當局侵犯人權的現實。他深信,當局做法不能矇騙外界, 因為世界各地已經對12港人在大陸的遭遇看得很清楚。聖誕將至,鄒家成呼籲市民繼續支持為12港人設立的街站,參與寫聖誕卡行動,聲援12名港人,直至他們回港的一天。

另一位協助12港人家屬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按照內地法律,12港人連自由選擇律師的權利也被剝奪,怎能相信其後的法律程序會公正?「連按法律辦事也做不到,更不要說實踐法治。」

涂更斥,大陸當局甚至可以威逼被捕人在沒有任何香港法律基礎下,招認在香港受指稱的罪行,無視港人在《基本法》下享有的公平審訊的權利,又如何令人相信12港人在大陸境內能得到公正審訊?他強調,香港特首林鄭應聆聽家屬心聲,和大陸當局溝通,令12港人能儘快返港。

今年8月23日,12港人乘坐快艇離開香港前往台灣,但在香港東南方水域被廣東海警截獲,並押返深圳,拘押在鹽田區看守所。家屬曾多次安排委託律師,與12人會面,均遭當地公安拒絕。共13名被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被公安約談並施壓,其中6名律師退出代理工作。

根據大陸刑法,偷越邊境罪高判監1年,並繳納罰款;若被控捗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一旦罪成,則可能被判監2~7年,如法院認定涉及案件「情節特別嚴重」,最高更可能判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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