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除打壓維權上訪者外,連迎接服刑期滿獲釋的涉案維權者的中國公民也給予打擊。圖為江西維權人士肖青山等。維權示意圖。(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0年12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當局除打壓維權上訪者外,連迎接服刑期滿獲釋的涉案維權者的中國公民也給予打擊。25名廣濟村民因2016年至2018年間歡迎刑滿釋放的維權村民出獄,遭控尋釁滋事罪。12月3日,雲南省昆明市晉甯區法院針對此案作出判決,除一人被免於刑事處罰外,另24名村民分別遭判處1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國公民運動網2020年12月10日報導,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間,為迎接於2013年的晉寧「10.22」征地事件中刑滿而坐牢刑滿獲釋的韋某蘭等3人,廣濟村上百名村民特地在村子中舉行「歡迎儀式」,但卻釀生禍端。昆明警方認為,涉案人士為「10.22案」刑滿釋放出獄的維權村民舉行「歡迎儀式」是滋事擾序,情節惡劣,涉嫌尋釁滋事罪,並於2019年4月22日集中抓捕涉案人士。
2019年7月22日,昆明警方將該案向晉甯區檢察院移送起訴;8月22日,晉甯區檢察院以25名廣濟村村民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晉甯區法院於2020年12月3日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人王某燕、張某林、顧某林等25人於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間,為了迎接刑滿釋放維權人士韋某蘭、劉某安、王某雲3人出獄,前後三次在晉城鎮牛廣公路、213國道與廣濟村村內等公共場所拉起「熱烈歡迎反腐保地英雄回家」橫幅、敲鑼打鼓、替刑滿獲釋的維權村民帶上「反腐保地英雄」綬帶、燃放鞭炮等方式起哄鬧事,並造成數百人長時間聚集、公共場所秩序出現嚴重混亂。法院認為這些被告人的行為都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且構成尋釁滋事罪。
無獨有偶,福建福州市也發生為迎接出獄的維權人士而遭判刑的事件。2018年9月12日,福州多名維權人士自發赴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以迎接涉「福州大抓捕案」的當事人嚴興聲出獄,同時還按照當地傳統風俗燃放一串鞭炮驅除晦氣。不料,隨後竟遭蹲守的員警圍堵抓捕,導致在現場的林應強、何宗旺、唐兆星、林蘭英等20多名人士被抓捕,多人因此遭判刑。此案被稱為「福州912鞭炮案」。
另外,前往迎接刑滿獲釋的維權公民的民眾除遭遇當局打壓、判刑之外,進行維權上訪的中國公民,則遭遇當局更嚴苛的打擊、迫害或判刑等。至於為這些弱勢公民仗義執言、捍衛司法正義的維權律師,同樣被當局視為專門尋釁滋事、破壞社會安穩,欲除之而後快的麻煩製造者。
即使如此,各地不少維權公民仍不畏艱險,堅持維權上訪,一些堅持社會正義的維權律師也堅守心中良知,不願放棄為弱勢者發聲的機會。
維權網報導,無錫維權公民於12月4日上午,自發前往無錫婦幼保健院旁的樹林,以舉牌方式控告無錫公安濫用刑事實施維穩。這些無錫人舉著「控告無錫黑公安:公安濫用刑事手段黑惡維穩;公安捏造犯罪事實枉法立案;公安充當黑惡官員的保護傘;公安濫權打擊、迫害維權人」。還有部分公民出示刑事《拘留通知書》及《釋放證明書》,抗議公安枉法刑事立案且採取強制措施。
此外,自從2015年7月9日爆發「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後,維權律師余文生雖沒有捲入該事件中,卻也沒有為此而退卻。他毅然決然繼續從事維權活動,包括為他人及自己維權,甚至還為多名涉及709事件被抓捕者辯護,導致余文生於今年6月17日遭到江蘇徐州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