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狀告大公報誹謗 要求道歉兼賠償(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左翼媒體《大公報》誹謗,要求法院禁制《大公報》發佈同類內容,同時刊登道歉聲明,並作出賠償。(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左翼媒體《大公報》誹謗,要求法院禁制《大公報》發佈同類內容,同時刊登道歉聲明,並作出賠償。(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1月28日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左翼媒體《大公報誹謗。今年6月國安法實施前夕,《大公報》頭版頭條發表題為《亂港頭目謀「著草」 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的文章,內容惡意誹謗、抹黑黎智英,指其計劃非法潛逃離港,及不遵守刑事案件保釋條件等。據《蘋果日報》報導,黎智英要求法院禁制《大公報》發佈同類內容,同時刊登道歉聲明,並作出賠償。

黎智英表示,之所以採取法律行動,皆因《大公報》誣衊他,故採取法律行動制止《大公報》行為,不可以令它這樣繼續下去。黎又表示國安法生效後,執法部門隨時可利用這些虛假資訊作為「證據」來打壓自己,因此一定要釐清事實,並要挽回報導對自己名譽的影響。

被黎告上法庭的兩名被告分別是大公報(香港)有限公司,及註冊編輯賈西平。涉案文章發表於今年6月25日,原告黎智英在7月3日發出律師信,要求《大公報》撤回文章,並承諾不發佈同類誹謗內容,刊登道歉聲明和給予賠償合理金額,但《大公報》拒絕所有要求。

入稟狀指,被告此前發表多篇攻擊黎智英的文章,使用「漢奸」和「肥佬」等帶有醜化和侮辱意味的用詞。《大公報》發佈涉案文章時,已經是黎智英獲律政司就若干刑事案批出保釋14日後,及就刑事恐嚇記者案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失敗第13日後,換言之,當時保釋事宜已不再是新聞。

黎智英認為,被告明知或罔顧地發佈失實資訊,惡意損害他的名譽,抹黑他意圖棄保潛逃,《大公報》發佈文章前又沒有向他做出任何查證,也沒有指明文中所謂「消息人士」有何資格或基礎對黎智英作出評論或嚴重指控。

被告之一的賈西平是《大公報》前總編輯,據了解三年前已退休。但根據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資料顯示,2009年《大公報》將賈西平登記成為註冊編輯直至今日,故今次入稟亦根據相關查冊,列明賈西平為「註冊編輯 」,無指稱他為總編輯。

根據香港《本地報刊註冊條例》,提供不正確詳情屬於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5,000港元及監禁3年。



責任編輯:李松兒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