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維權二十年的湖南永州市下崗工人劉明華領取了3萬元的救助金,卻遭當地公安以「敲詐勒索」為由逮捕。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1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上訪維權二十年的湖南永州市下崗工人劉明華在2019年簽署協定,終於領取了3萬元的救助金。這應該是件喜事,但半年後,卻遭當地公安以「敲詐勒索」為由逮捕。在家屬退還了救助金後,2020年11月10日,關押在永州戒毒所的劉明華卻意外死亡。後來,獄警聲稱劉明華死因為心臟猝死,但家屬反駁說她根本沒有罹患心臟病。
工廠破產工人維權二十年 領取救助金後卻被告「敲詐」
綜合民生觀察與封面新聞報導,劉明華與丈夫彭振(化名)均是下崗工人,彭振回憶說,上世紀九十年代,劉明華調到了永州市零陵區商業局下屬單位豆製品廠工作。隨後不久,豆製品廠因效益不好、破產了,當時劉明華才剛生下孩子就失業。由於家裡經濟困難,劉明華遂逐級上訪維權,盼望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
「我妻子維權二十年,一開始是市里信訪局牽頭,多個部門協調,最後轉給商改辦落實解決。」彭振表示,劉明華是講道理的人,維權多年始終沒有出現過激行動。
彭振還提供了一份劉明華跟永州市零陵區商改辦負責人楊文成簽署的文件《息訪息訴協議書》。這份協定所簽署的時間為2019年11月11日,協定表示,由零陵區商改辦補償3萬元困難救助款,另外再報銷部分差旅費,要給予劉明華共計36491元,劉明華也承諾領取救助款後,就不再上訪。
然而,今年5月22日,劉明華遭零陵區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名傳喚,報案者正是楊文成。次日,劉明華遭到刑事拘留。直到6月6日,經零陵區檢察院批准,該分局才以「尋釁滋事罪」逮捕劉明華,並將她關押在永州市看守所。
關於兩次拘捕罪名的不同,彭振說,檢方針對「敲詐勒索罪」曾以事實不清發回至公安局重新偵查,警方隨後以「尋釁滋事」罪名逮捕。
犯下尋釁滋事卻被轉移至戒毒所 理由竟是「醫療條件更好」
彭振表示,妻子在關押期間曾經因疾病住院,但公安機關卻沒有及時通知家屬,反而是因在出院辦理手續時需要醫保卡,這才通知彭振,並告知實情。彭振還提供了劉明華的就診記錄。該記錄顯示,劉明華今年9月21日因胸悶氣促住院,8天後出院。出院後,劉明華居然被轉移至永州戒毒所關押。
彭振說,「警方轉移的理由是戒毒所醫療環境好一些。」
今年10月20日,彭振退還給楊文成現金35514元。當天,永州市煙草公司零陵區分公司的辦公室收條顯示,今日收到徐家派出所送來的兩張劉明華退還的車票費用,合計1491元。
11月10日中午,彭振獲得警方通知說有事告知,隨後,彭振被帶進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區分局內的一處會議室。「進去之後員警說這間有監控,又把我帶到另一棟樓沒有監控的會議室裡。」彭振回憶說,在這間沒有監控的會議室中,他被告知妻子在戒毒所中死亡,遺體則放置在殯儀館。
當日下午4時,彭振與親屬們見著了劉明華的遺體,彭振發現,妻子的脖子、耳朵及大腿兩側等處出現淤青,身體上還有一些結痂的小傷口,獄警告訴他們是心臟猝死,但彭振表示,妻子以前並沒有心臟病,「只有高血壓。」
彭振又說,這點他們在逮捕時我也跟他們強調了,並強調,「我們暫時不準備火化,一定要等事情查清楚以後再說。」
11月12日,劉明華親屬們在永州戒毒所中,查看了劉明華11月9日晚10時到10日8時的錄影。依據家屬的觀看記錄,劉明華晚間11點鐘吃下了個饅頭之後,就上床去睡覺了,在此期間還按摩了下肢。淩晨1點多,劉明華側過頭之後就再也沒動過了,同室友是在早上6點多鐘才發現異常,並按鈴求助。獄警和獄醫在幾分鐘過後陸續來到,但最初都只是站在監室門口,進入房間後也沒有進行任何搶救措施。隨後,劉明華被抬出。
彭振表示,「被抬出去後是否有搶救我們都不知道,我們家屬也沒有收到紙質的死亡原因通知。」
家屬表示,目前還沒收到戒毒所明確的答覆,收到後會再準備屍檢確認。
劉明華的妹夫則說,劉明華一家下崗後並沒有固定工作,劉明華則一直靠做水電工掙錢,日子過得十分辛苦。「我們不能理解為什麼簽了協議領救助款被說成敲詐!人死了後有公安的人問我們想怎麼解決,我們接下來打算屍檢追責。」
11月13日,永州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零陵區分局、永州戒毒所的單位工作人員均表示對該事不清楚。「現在還在調查中,我們也不清楚,有結果會對外公佈。」、「需要等領導商量出來。」永州戒毒所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