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自打嘴:暴動現場怎會有市民 女被告被警毆打逼供(圖)


指揮水炮車的警長稱:「暴動現場怎麼會有市民」?一時成為笑談。圖為香港警方水炮車。(圖片來源:周秀文/看中國)
指揮水炮車的警長稱:「暴動現場怎麼會有市民」?一時成為笑談。圖為香港警方水炮車。(圖片來源:周秀文/看中國)

【看中国2020年9月11日讯】昨日香港法庭審理兩宗涉及反送中案件,一宗發生在去年8月,八人被控暴動罪,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另一宗發生在去年10月,兩女子「私了」一女護士,被控普通襲擊及非法集結兩罪。

警長:暴動現場怎麼會有市民?

去年8月31日,港島發生嚴重警民衝突中,「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等八人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案件昨日續審中爆出金句。當辯方盤問當時指揮水炮車的警長伍國雄時,問當時警方剛剛開始使用水炮車,市民或對此感到新鮮及好奇,伍竟回應稱:「暴動現場怎麼會有市民」?法官沈小民聞言即呼:「等等,等我把這句記下來」。其後片段證實現場的確有市民圍觀。

據《蘋果日報》報導,案件中涉及八名被告,拘捕首被告余德穎的警員陳澤鈞作供指,當日驅散時見人群中一黑衫男子卻腳穿白襪,特別搶眼。陳還指,該男子用雨傘指向警員,並敲擊地面一下,陳認為該動作具挑釁及威嚇性,故此上前拘捕男子。

陳澤鈞又稱,指揮官下令進行快速驅散,因見到違法行為,所以進行拘捕。當時余德穎與他距離兩個身位;他感覺到左手盾牌被推撞,認為余不遵守指示、有可疑,或會反抗。陳嘗試制服余,混亂中雙雙倒地,最終陳將余壓在地上制服,其間另一被捕被告莫嘉晴提醒余:「不要出聲!不要回答任何問題!」最終陳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余。

陳又指當時有眾多記者一擁而上,包圍警員及被捕人士,並追問被捕人士姓名,故警員未能當場警誡或調查。陳搜出余的背包內有手套、電筒、美國國旗等物,無攻擊性武器。當時地上有一把打開的雨傘,但他不確定雨傘來自被告。

陳稱,他詢問余是否不適,余稱腰部動過手術,深感不適,故幫余召救護車。余亦要求幫他移開手套及滿佈水氣的護目鏡,及幫抺鼻涕。案件本月14日續審。

女被告被警長毆打逼供

另一宗涉及反送中的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13日,一名女護士在旺角清除路障時,遭人被油漆噴臉並毆打。一女子A被指扯女護士頭髮將她拖行,另有女子B疑開傘掩護,其後兩女被普通襲擊及非法集結兩罪。

昨日,B在庭上自辨稱,案發後約一星期,至少5名便衣警上門拘捕她,有警長毆打她左眼及頭部,迫她跪在樓梯間。B亦表示自己在警署內被迫招認並簽名確認 ,是在被恐嚇下因感害怕才簽署的。

B憶述10月22日當晚凌晨,有便衣警不斷拍門,令她感到十分害怕;開門後,偵緝警長50102隨即拉扯她頭髮,將她按在地上,多次大力襲擊她的下巴及左眼,她頓感痛楚及視線模糊。該警長邊施襲邊大叫,其後將朱的身體扭轉,令她跪在梯間,並給她鎖上手銬。

B續指,當時現場有5、6名便衣警,另有3名防暴警在樓梯間候命,全部人均無出示委任證。其後警員衝入她家中,她聽到母親及長女在屋內慘叫。

B表示,警員在拘捕她前,並無確認身份,無詢問其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亦無解釋為何要鎖上手銬,以及罪名為何。她又指警員表示持有法庭搜查令,但並無出示。

B坦言,在警車上有其他警員威脅稱「到警署再打你」。對於庭上控方所言,如警方曾向B確認其身份,出示委任證和搜查令,亦有表明拘捕原因等等,B一概不同意。

B的長女作供稱,當日警員入屋後,她問有否委任證或搜查令。當時一名自稱編號17671的警員拿出委任證揚一揚,警方又稱有搜查令,但無出示。散庭後,長女在庭外哭泣,親友紛紛上前安慰。案件將於本月17日續審。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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