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之下,香港或成為警察社會。資料圖片。(圖片來源:看中國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6月29日訊】人大常委將於明(30)日投票表決港版國安法,外界預料通過的可能性頗大,目前國安法的細節尚未公布。總所周知,港版國安法以維護國安為名,打壓人權為實,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組主管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發表文章憂慮香港將成為警察社會(Police State)。
日前,羅助華在國際特赦網站上發表文章題為「中國:港版國安法恐令香港成為警察社會」(China:National security law for Hong Kong risks turning city into police state)。他在文章中表示,除非以人權保障為基礎,否則國安法將令香港人生活在任意拘捕,不公平審訊的危險之中;香港處於前途未明和動盪的懸崖邊緣,國安法將凌駕於現有保護市民免受中央打壓的香港法律,若中國政府不能保證國安法在各方面都對人權加以保護,則應終止立法。
文章表示,國安法之下,所有在港人士、機構或組織都被禁止「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機會通過有關條例,但未進行公眾諮詢。國際特赦組織對國安法立法有一系列的人權關注,尤其該法案授權北京和港府在香港建立國安機構。在大陸,這類機構系統性地監視、滋擾、恐嚇,並秘密羈押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很多跡象表明他們曾被折磨,或遭遇酷刑對待。
如果港版國安法不能明確保證此類機構和其人員會履行港府現有尊重及保障人權的責任,那麼將不可能對國安機構破壞人權的行為進行問責,羅助華表示,目前香港當局已經利用法律手段打壓市民,一個從事地下活動的國家安全機構將會進一步破壞人權,令香港成為一個警察社會。他續指,如果國安機構被豁免遵守香港保障人權的法例,將進一步削弱香港刑事訴訟程序中對人權的保障。
文章指,中國官方媒體上週發布的國安法細節令人擔憂,其中包括一系列法律漏洞,這些漏洞將使大陸當局能夠拘留和審判嫌疑人。其中一項是賦予中國當局「在特定情況下」對香港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儘管這種權力的確切含義尚不清楚,但香港官員公開表明內地當局有權接管任何和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國安法是否會導致因國安案件而被拘留的人與其他疑犯受到不同對待也存疑,被拘留的人可能被關押在特別設施中或被無限期拘留,也可能被引渡到大陸,去年的反送中運動也是因此而引發的。
另外,國安法授權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這將破壞司法獨立,羅助華指,「當局稱港版國安只會影響極少數人,這種講法難以服眾。事實上,國安法的措施具打壓性,讓政府可以隨意針對任何人。」
羅助華表示,香港和中共官員強調要盡快實施國安法以對付香港的恐怖主義和暴力行為,但事實上,在疫情之下,目前的示威規模對比去年反送中小了很多,而且示威都是和平進行的。七位聯合國人權專家已經對香港反恐立法中的寬泛和模糊的定義表示關注。「當局一方面試圖倉促立法,繞過公眾諮詢及立法會審議;另一方面以剷除恐怖主義威脅等毫無根據的藉口,試圖將立法合理化。」
文章指,所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罪行寬泛而含糊的定義,和大陸於2015年執行的國安法類似。國際特赦組織已經記錄了中國當局廣泛地,有系統地以國安法名義打壓維權人士,中國的律師、學者、記者、牧師和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都因行使表達自由和捍衛人權而被判違法國安法。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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