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獲廣大港人支持?市民斥天真可笑(圖)

發表:2020-06-16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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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6月16日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16)日見記者時提及「港版國安法」,她指中央立法初衷是希望香港社會穩定,堵塞國家安全缺口,並表示立法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獲得廣大市民支持,立法可以讓香港回覆安定。市民則表示林鄭的言論「天真可笑」。

「港版國安法」是否違法《基本法》?

林鄭強調立法涉及的是全國性事務,國家安全是凌駕於國際公約所保障的個人自由。她亦指今次立法符合《基本法》要求,指對任何國家來說,國家安全都是由國家制定,不會由地方政府制訂相關法律,香港在《基本法》下有其特殊性,北京當局基於信任允許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但不等於放棄相關權利。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港大法律教授陳文敏曾撰文「人大決議草案是否符合基本法?」,文中指,有至少五個理由可以證明「港版國安法」並不符合《基本法》。

第一,《基本法》第23條列明,就該條所指的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由香港自行立法;第二,根據目前普遍解釋法律的原則是:具體條文優於普遍性條文,如此推理,《基本法》第18條這種普遍性權力,便不應包含在第23條有具體所指的範圍的法律條文;第三,中國憲法沒有賦予人大權力違反《基本法》;第四,國安法令香港法院無法獨立的審判,這無疑破壞《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第五,《基本法》第22條說:「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也就是說中央任何機構不得干預香港事務,那麼向香港派駐國安機構,則違法《基本法》。

有港人評論,「港版國安法」是否「合憲合法、合情合理」,要由熟悉本地法律的香港律師來決定,而不是要林鄭來說,林鄭是一個毫無管治威信又不肯落台的特首,她的話港人不會相信。

「港版國安法」得到廣大市民支持?

林鄭稱立法得到廣大市民支持,她稱有組織收集了300萬名市民簽名支持立法,她與官員也有到街站簽名支持。

對此有市民表示,香港有750萬人口,政府僅收集300萬簽名,表示還有廣大的450萬市民反對國安法。也有人表示,去年100萬、200萬人走上街頭抗爭,林鄭提都不提,如今對300萬簽名卻如獲至寶。還有網友提醒港府,全球有70億人,相對來說300萬簽名不值一提。

有市民質疑300萬簽名的真實度,因為活動中有人造假,一次簽20個名,他表示,除非這300萬人出來遊行,否則他不會相信。也有市民留言表示,政府根本無誠信可言,即使它宣傳收集到14億人簽名支持,都沒有人會相信。

「港版國安法」令香港安定?

林鄭月娥稱「港版國安法」的條文公布後才能作出評論,她理解到各方對「港版國安法」有關注及焦慮,她表示,見過外國駐港領事、商會及其他組織,他們均表示支持立法。林鄭還指,堅守「一國兩制」,追求信念,解決挑戰,讓香港恢復安定。

有港人表示,香港恢復安定的唯一方法就是當局答應港人的「五大訴求」,即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已成功);撤回「暴動」定性;撤銷所有反送中示威者的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追究警隊濫權;立即實行「真雙普選」。這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也有人回應稱,「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中共才是香港出現的一切亂象的根源,因為它們在香港製造種種不公,破壞香港自由的環境,港人為守護香港核心價值而抗爭,林鄭以為實施國安法,社會就可以恢復安定,簡直是天真可笑。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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