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原油寶」穿倉,投資者不但本金虧完,還倒欠銀行錢。(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4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丁曉雨綜合報導)因為掛鉤WTI原油期貨的「紙原油」產品多頭產生巨虧,尚未及時完成移倉的中國銀行理財產品「原油寶」首當其衝。投資者不但本金虧完,還倒欠銀行數萬、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人民幣。中國銀行要求投資者補充這部分穿倉虧損,投資者表示絕不為銀行的錯誤買單。
投資者虧了本金 還倒欠銀行
因WTI 5月原油期貨結算價格首次跌為負值,-37.63美元/桶,該合約的最後交易時間是北京時間22日凌晨2:30,之後將進入交割程序。
4月22日,中國銀行發布公告稱,該5月美國原油合約結算價格將按照4月20日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結算。這表示,「穿倉」事件正在發生,廣大散戶投資者不但虧完了本金,還將倒貼銀行一倍多資金。
一張網傳的結算單顯示,中國銀行「原油寶」理財產品投資者開倉本金是194.23元(人民幣,下同),本金388.46萬元,但是現在總體虧損920.7萬元,倒欠銀行532.24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一位投資200多萬元的投資者,連同本金在內,虧損了600多萬元,倒欠銀行近400萬元的債務。
《券商中國》報導稱,多位多頭投資者表示損失慘重。有投資者說:「我投了9萬做了600手,現在倒欠銀行16萬,基本上是傾家蕩產了。」
另一位投資者表示,他拿出60萬做了「原油寶」美油05合約多單,現在被平倉之後顯示「持倉損益」是負100多萬元,也就是還得補100萬元左右。
根據「原油寶」投資協議,保證金不足部分,中國銀行可扣劃投資者其他賬戶資金用於抵償該行損失。中國銀行已經發出通知,要求投資者補充這部分穿倉虧損。此舉引發投資者的憤怒。
中行「原油寶」巨虧 到底誰的錯?
有多名投資者向《券商中國》表示,「原油寶」理財產品巨虧背後,存在產品設計、交易規則不清晰等多個缺陷。
投資者對「原油寶」的產品設計主要有3點質疑:第一,交割日與移倉日間隔過近。WTI原油期貨合約交割日為4月21日,而中行的移倉日為4月20日22:00之後,且在22:00還未啟動移倉。
第二,中行並未執行預警和斬倉機制。根據此前合約規定,當投資者保證金充足率低於50%時,中行會發出預警提示讓投資者追加保證金。而強制平倉的保證金最低比例要求為20%。據投資者表述,他們並未收到任何中行的預警提示。
第三,最終價格按照最低點結算。
投資者認為,4月20日22點至22日,中行投資者賬戶處於凍結,無法買賣,無法止損。WTI原油期貨合約最低價格出現在21日凌晨,4月22日合約價格已回升至10美元以上,但中行的最終結算價格卻以史上最低值來計算,分明是要投資者為銀行自己的錯誤買單。
投資者表示,虧了自己認,但中國銀行自身存在玩忽職守的嫌疑造成的錯誤他們不認。「我們認虧,但絕不認宰!賬戶原油的點差、移倉成本我們都知道,投資品的漲跌我們也認,但按照協議,剩50%有預警,剩20%的時候會強平,但中行這兩項工作都沒有做,也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啟動移倉、平倉,結算價格還選了個-37美元的收盤價,這些超額損失無論如何也不應由我們承擔。」
中國銀行回應總結表示:
1、中行原油寶客戶端22點停止交易,是指客戶這個時間之後就不能操作了,但是中國銀行的實際倉位還在,並不會自動完成結算,需要等中國銀行自己平倉結束。
2、最終結算價還是-37.63美元,也就是-266.12元人民幣,虧損部分需要用戶提供,客戶要求按照22:00停止交易時10.83美元結算是不行的。
3、為什麼沒有在20%的時候強平,是因為在22:00時,客戶的保證金仍然在20%的水平線之上。
中行與投資者之爭 專業人士如何看?
對投資者與中行之爭,業內人士又是怎樣看的呢?
《澎湃新聞》報導,上海市金石律師事務所洪宙峰律師表示,依據中國銀行與投資者間的合同約定,中國銀行確有權向部分「穿倉」投資者追償保證金,即依據雙方的合同,可能出現抄底倒欠銀行的情況。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律師說:「本案中的責任分擔問題就是要確定中國銀行是否有過錯的問題,判斷中國銀行在原油寶業務中是否有過錯,主要看是中國銀行在移倉時點、平倉機制等方面是否符合交易慣例、合同約定、法律規定。」
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志東律師表示,中行在原油寶產品的制度設計上是存在問題的,原本是可以做到規避這類極端風險的。CME早在4月15日就修改軟體編程,會產生負油價的高風險,中國銀行沒有進行相應的結算風險的提示。而工行、交行等其他四大行都在4月15號就自動從5月份的合約遷倉到6月份。
美國匯盛金融(Horizon Financial)首席經濟學家、紐約大學教授陳凱豐表示,5月份合約到期日最後幾天,基本上被限制交易了。週一(4月20日)該關倉的早就關了,剩下的應該是忘了的,準備拿現貨原油的,或者就是實在缺乏期貨常識的。結果被搞了一把,到-37美元一桶,不過這個價格的交易也就是持續一兩個小時,然後就回來了。非要虧損在最低點平倉,這個很奇怪。
洪宙峰也表示:「原油寶產品的風險控制機制形同虛設,一旦出現不可預知的黑天鵝事件,在風險投資領域中,金融損失難以避免。」他說,「在20%警戒線時,中行沒有採取自動平倉措施,直接導致投資者蒙受更大的經濟損失,無疑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比例。」
上海高凱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史自強律師則表示,沒有證據表明中行沒有採取強平措施,更大可能是,由於市場流動性喪失導致的強平失敗。
對投資者而言,要讓中行承擔責任,需要證明中行在原油寶事件中存在違規或者違約之處,或者是侵犯了投資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