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共軍進入北平。(網絡圖片)
當今中共官員貪污腐敗相當嚴重,毛左藉機宣傳毛澤東時代幹部作風廉潔,不少民眾誤以為毛時代沒多少腐敗。2012年大陸媒體曝光了一批國內出版的資料,揭示中共竊國之初,官員貪污腐敗已相當嚴重,特權階層已具雛形,高級幹部享受商品「特供」。60年代大躍進造成的大飢荒年代,許多中共幹部強徵糧食,並藉機侵佔民眾財產,致使許多農民餓死。
中共進城不久 貪腐已普遍嚴重
所謂毛澤東時代真的「沒多少腐敗」,這只是某些人對歷史的一廂情願的解讀。
1949年,中共竊國,幹部進城後不久,官員貪污腐敗已相當普遍,並且相當嚴重。中共東北局書記高崗在1950年前後調查官員的貪污腐敗,並形成報告稱:「據瀋陽市人民法院貪污案件逐年統計,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貪污犯佔案犯總數百分之五點三,一九五零年上升為百分之五點七,一九五一年第一季度又上升為百分之一三點二。」「整個貿易工作系統的統計,去年一月到八月犯貪污錯誤的有七百人,而今年只第二季度貪污者即有五百餘人。」(《東北局關於反對貪污蛻化官僚主義的報告》,1951年9月14日,見陝西省檔案館藏檔,203-205)
在此後的「三反」運動中,據中央財政部、中央貿易部、中央水利部、中央輕工業部以及人民銀行總行等部門的黨組報稱,貪污人數通常要佔到機關總人數的30-40%左右。西北局報稱:「天水專區稅務系統初步檢查,貪污幹部佔全體幹部百分三十強。陝西二十七個縣公安局長中,有七個貪污。」「渭南分區副司令員馬華廷有很多貪污行為。」
中共官員腐敗被歸罪為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
中共把自身官員的腐化歸罪於「資產階級三年以來一直對中國共產黨『猖狂進攻』」,把整肅腐敗與打擊資產階級相提並論。中共把「三反」運動看做一場階級鬥爭,將運動提高到「你死我活」的高度。
於是,揪出腐敗變成了政治任務,迫使官員為了完成任務而罔顧事實。因此,在「三反」過程中,嚴刑逼供相當普遍,錯案冤案更是難免了。而中共的「三反」運動並未從根子上解決腐敗問題。
進城同時 高幹開始享受「特供」
中共進城之後,幹部的特殊階層也日漸形成。高級幹部享受著緊缺和優質商品的特殊供應(特供),並且多數因工作關係還享受著秘書、警衛、司機、勤務、保姆、廚師以及醫療和專車、住房等特殊待遇。這方面也照搬了蘇聯經驗,嚴格按照等級來劃分特殊待遇標準。比如幾級可配廚師,幾級可配勤務,幾級可配警衛,幾級可配秘書,幾級可配專車,包括不同級別幹部享受何種檔次和牌子的專車等都有具體規定。
以住房為例,上海市1956年就按照行政級別將各級幹部住房劃分成了十幾種待遇標準。特甲級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園精緻住宅」;特乙級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1級可享受180—185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2級可享受170—175公尺的「獨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3級可享受160—16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4級則只能分得「半獨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5級只能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里弄住宅」;6級只能分得100—115公尺的「有衛生設備的普通里弄住宅」;7級只能分得80—95公尺的「無衛生設備的石庫門房屋」;8級只能分得「老式立柱房屋」;9級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簡屋」。
幹部侵佔民眾財產 許多農民被餓死
1959年至1962年,中共發動的大躍進造成「三年大飢荒」期間,神州大地餓殍遍地。當年許多基層幹部強徵糧食時,「藉機搜查和沒收群眾的東西」,不少幹部甚至罵人、打人、押人、捆人、跪石子、拔頭髮及施用各種肉刑,侵犯人權,殘害把農民迫害致死。在全國各地,殘酷的案例,多如牛毛。
《經濟觀察報》2012年4月9日報導《躍進悲歌》,披露「達縣專區鄰水縣九龍區,在半年多時間內,共有329名幹部和204名社員違法亂紀,遭到非法捆綁的群眾達206名,其中13人被打死,12人被逼死,還有7人致殘。950戶人家被搜家、罰款,罰款金額高達15,000餘元,最多的一人罰了400多元——這在當時可不是小數字。」
除了藉機侵佔百姓財產外,基層幹部憑藉特權在公共食堂分配口糧時,多吃多佔。貪污腐化加劇了糧食分配不均,沒有權勢的普通農民被餓死,
另一方面,國家高級幹部卻是另一番景象。為了應對飢荒,中共中央特別批示對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份子進行「特需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