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平板標「中國台灣」,NCC將廢證禁售。(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新制預計兩個月內上路
華為手機曾在去年底,擅自將台灣標示為「中國台灣」,引發社會關注,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1日宣布,已增訂「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相關的條文,如果未來廠商的手機、平板等設備,再有矮化台灣的標示行為,將先要求改正。
若廠商執意不改正的話,就將廢止手機的審定證明,等同廠商在台無法販售手機。這項新制預計在兩個月內就可通過上路。而在修法後,廠商若違法輸入、販售,那麼最高將會遭罰30萬元。
●華為手機曾刻意矮化台灣主權
去年年底,華為在台販售的P30、P30 Pro、nova5T等三款手機,被使用者發現會利用軟體更新時,將時區設定從「台灣」變成「台灣(中國)」,意圖矮化台灣主權。此舉不但立刻遭到NCC要求下架,NCC並祭出不改正就禁售、送驗前先簽切結書等手段。
當時華為同意對此進行改正,只是後來華為並未再繼續販售該三款手機。
有鑑於此,NCC昨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廿條修正草案,增訂第廿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致損害我國國家尊嚴,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將廢止其審定證明。這項草案預計兩個月內就可完成法制化過程,正式上路施行。
NCC解釋,所謂的電信終端設備,是指有「連接電信業者」的設備,例如手機、平板、市內電話、智慧手表、MOD機上盒等等。這些設備日後要在台灣販售,必須先經過NCC審驗,獲得審定證明,有了認證碼以後,才能夠進行販售。
●違法輸入販售 可罰30萬
NCC也提到,因近期部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台灣」,這樣的行為將損害台灣的國家尊嚴及使用者權益。為了避免未來再次發生類似情事,所以透過修正終端審驗辦法,增訂新條款,對這些廠商進行約束。法制在完備後,也將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NCC也強調,若再發生類似情事,首先會限期要求業者改正。若業者仍未改正,那麼就將廢止其審定證明,等同業者將無法在台販賣相關設備。如果業者執意違法輸入、在實體通路或網路上進行販賣,那麼將會面臨電信法裁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款。